宝鸡检察:六项措施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政务   2024-12-20 17:21   陕西  


今年以来,宝鸡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持续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不断拓展履职空间,审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07件,先后制发《检察意见书》238份,通过六项措施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一是做到融合履职。市院制定《宝鸡市检察机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明晰定位和分配行政检察、刑事检察等部门的责任及任务,形成“行政检察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模式。刑事检察向行政检察移送案件的移送率从2024年第一季度的23.08%提升至第四季度的119%。


二是加强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席会议,共同学习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刑事、行政法律法规,明确案件移送范围、处罚标准及协同办理等问题,各县区院陆续与当地行政执法机关签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增强工作指导。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后,市院先后专题发布1则通知和2则工作情况通报,组织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培训会1次,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督促各县区院积极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各县区院就个案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分析、组织讨论,认真处理每一个案件,及时准确提出指导意见。


四是注重精准监督。办理反向衔接案件时牢牢把握发出检察意见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保持监督韧劲。各县区院在开展工作时做到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就复杂、疑难问题事先与行政机关沟通情况,就涉及的专业问题咨询特邀检察官助理,准确把握过罚相当原则,避免矫枉过正以及不刑不罚。


五是突出规律总结。市院组织编订《行刑反向衔接常见罪名审查手册》,总结常见的涉及“反向衔接”的11个重点罪名的审查要点和提出检察意见的具体法律法规,以供参考。就疑难问题开展专项研究讨论,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之前的“帮信”行为是否应该作出处罚、存疑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标准等。


六是强化跟进监督。行政检察部门跟进监督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意见书》的情况进行核查,截止当前收到回复113件。发现行政机关接到移送的检察意见,未按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与行政主管机关沟通协商,仍不处理的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实现流转反馈的“闭环”衔接。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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