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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案例50佳
本案争议的核心焦点在于将公款用于本单位非自营的挂靠项目是否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以及在非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因且可预见的、损害后果可以挽回的情况下,能否不认定为“数额巨大且不退还”。郭啸海律师在依法会见当事人,调阅案件证据材料后进行缜密分析,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就案件争议焦点反复多次沟通,通过协商认罪认罚以及当事人全面认可指控事实与罪名,基于自首、认罪认罚、损失得以全额挽回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最终与检察机关达成认罪认罚具结,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适用缓刑。
该案对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政策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此次成功入选,充分表明我所律师在刑事领域的专业实力与水准得到了高度认可。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我所刑事业务的繁荣发展,为加快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相关律师
郭啸海 合伙人
业务领域:刑事诉讼、企业合规及重大争议解决、刑民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