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武汉】获悉:2024年11月10日,位于江夏庙山的美加史丹佛公馆业主委员会连发三条公告:《关于要求美家物业退场的工作联系函》、《关于向江夏区物业管理发展中心要求对美家物业进行处罚》、《关于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公告》。
《关于要求美家物业退场的工作联系函》
《关于向江夏区物业管理发展中心要求对美家物业进行处罚》
《关于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公告》
公告称,由全体业主投票选出的中海物业依法依规进场,遭到美家物业组织的人员非法阻拦,拒绝退出小区。我委将依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依法追究美加物业的相关责任。
现通知全体业主,我们有权拒缴物业费。
依据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据业主反映,早在2019年9月,美加史丹佛公馆小区就招聘了新物业,但未能进场。
今年6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投票再次选聘了新物业。然而,新物业仍然未能顺利进场。
之所以未能进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业主联名发起了“关于罢免史丹佛公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联名请愿”。
而业委会则认为:与中海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大会投票决定的,中海物业进场是合法履行合同的行为,目前收到的请愿书与此无关,无法推翻此决议。所以,对于暂缓中海物业进场的建议,我委不接受。
据悉,美加史丹佛公馆共有业主880户,如果从2019年算起,这起纠纷已经持续5年之久,目前仍陷入僵局。
业委会称,请愿书是罢免业委会,与新物业进场不相干。也就是说,即便最终业委会被罢免,但业主大会的决议(老物业退场)也不能被推翻。
“目前跟老物业没有合同,支持他们(要求罢免业委会的业主)去起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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