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姜建华
违纪违法事实
2022年3月,姜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经查,姜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贴、奖金;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在市级储备粮任务中“以陈顶新”,未经批准融资、开展高风险融资性贸易,违规发包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和投资;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
2022年8月,姜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2年12月,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姜建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姜建华忏悔书(节选)
我在綦江粮食公司任“一把手”时,在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心思不是放在加强管理和提高经营业绩上,而是选择“躺平”。现在想来自己是多么愚蠢!我把组织赋予我的神圣职责当作利益交换的筹码,当甩手掌柜、翘脚老板,对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违纪违法干部默许纵容。
工作不如意加上精神空虚,让我终日沉湎于朋友之间的酒局、饭局,我以为借酒消愁可以排遣内心的苦闷,其实是我大错特错。我玩物丧志,追求低级趣味,被欲望俘虏支配,我还沾沾自喜,甚至产生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湿脚不如洗个脚,洗脚不如洗个澡”的荒唐想法。
我在歧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是组织耐心细致的教育挽救,将我从睡梦中唤醒。我真心忏悔犯下的错误!我愿意认真反思、剖析自己的问题,警醒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