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参保人员:
一、申报范围
凡已参加2024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所患疾病符合确定的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参保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病种
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
三、申报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额济纳旗城镇职工特殊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和《额济纳旗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特殊门诊慢性病实行按病种限额补偿制度,在参保地就医的患者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付费用。
2.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为600元。
3.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就诊的,可由本人在当地开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签约购药。
4.长期在参保地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选定2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并于每年年末持诊断证明、购药发票、发票处方、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到额济纳旗医疗保障中心申报补偿。
5.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年内新增病种的,需要提供与增加病种相关的申报资料,重新鉴定审核。
6.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术后、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种慢性病实行日常鉴定,参保人可随时申报慢性病待遇资格;其余慢性病实行集中鉴定,每20天鉴定审核一次。
供稿 |医保中心
编辑 |雷运超
复审 |李 娜
终审 |刘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