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特殊门诊慢性病申报的通知

2024-10-12 20:36   内蒙古  

全旗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减轻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负担,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特殊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01

申报范围

凡已参加2024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所患疾病符合确定的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参保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病种


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特殊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参保人员,需填写《额济纳旗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在额济纳旗人民医院、额济纳旗蒙医医院检查出具诊断证明,或持近期其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无住院病历需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相关病种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在额济纳旗人民医院、额济纳旗蒙医医院相关科室提交申请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额济纳旗城镇职工特殊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和《额济纳旗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申报表》

城乡居民扫描
城镇职工扫描

 

鉴定审核通过后,在“额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地领取并填写《特殊门诊慢性病专用病历手册》,办理时请携带社会保障卡和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02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特殊门诊慢性病实行按病种限额补偿制度在参保地就医的患者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付费用。   

2.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为600元

3.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就诊的,可由本人在当地开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签约购药。    

4.长期在参保地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选定2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并于每年年末持诊断证明、购药发票、发票处方、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到额济纳旗医疗保障中心申报补偿。    

5.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年内新增病种的,需要提供与增加病种相关的申报资料,重新鉴定审核。    

6.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术后、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种慢性病实行日常鉴定,参保人可随时申报慢性病待遇资格;其余慢性病实行集中鉴定,每20天鉴定审核一次。    

供稿 |医保中心

编辑 |雷运超

复审 |李   娜

终审 |刘丽东

额旗医疗保障局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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