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4-09-13 20:59   内蒙古  

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聚焦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资金;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或日用品、保健品以及其他商品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不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二

举报要求

问题线索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反映问题线索需明确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合法权益将被依法保护。

如您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线索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举报电话

 0483-6523109


        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来源 | 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

编辑 | 雷运超

复审 | 李   娜

终审 | 刘丽东



额旗医疗保障局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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