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信息直通车”热门岗位一周速递(6月18日至6月24日)

时事   2024-06-19 17:34   天津  


   “退役军人就业信息直通车”是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联合发起的一项全新就业服务模式,致力于扩大就业岗位供给、打通信息“堵点”,实现就业供需精准对接,为我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就业招聘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就业招聘服务。


助理兼司机【5K-7K】

天津市侨阳印刷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天津—武清区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要求1、年龄30岁以下,退役军人优先;2、驾驶技术娴熟,驾龄5年以上;3、能接受出差且常驻公司;4、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好(身高:175-185cm,体型匀称)气质佳。
公司介绍:天津市侨阳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随着公司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于2010年在天津武清逸仙园注册成立天津中阳印务有限公司,成为一家提供包装设计包装印刷整体解决方案的现代集团公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医药、食品、日化、电子等消费品行业,是北京同仁堂制药、悦康药业、北京斯利安药业、云南白药、果园老农、三星视界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包装供应商与合作伙伴,是天津市包装行业50强企业、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之一,历年来获得殊多荣誉与奖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成为京津冀地区具有良好口碑和重要影响力的印刷包装企业。 

人力资源主管【7K-10K】

天津友发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天津—静海区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1、协助上级建立健全公司招聘、培训、工资、保险、福利、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2、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3、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工作;4、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等人事政策及法规,确保公司政策与劳动法规相符等。
公司介绍:天津友发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07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加工物流区B1号,法定代表人为禹绍洋。经营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板、立柱、防阻块、柱帽、端头、螺栓、防眩板、标志杆、隔离栅、光伏太阳能支架结构件、通信电力铁塔、脚手架、铁附件、型钢制造加工、销售;有色金属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物业经理【10K】

天津天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天津—武清区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的全盘管理工作。
公司介绍:天津天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4号,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投资超1亿元,年产值超2亿元,团队人数2000余人。经过13年的创新、积淀,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断发展扩大,目前已经形成了集物业版块、旅游景区版块、机动车检测版块、园林绿化版块、物流版块、技能培训基地为一体的相关多元化综合型服务企业。

项目专员【4K-5K】

天津市爱她社区服务中心


工作地点:天津—河东

招聘人数:2人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基地项目的对接及拓展,负责项目人员的管理及安排,计划及组织项目活动,合理安排好对新项目对接人的事宜。 
公司介绍:天津市爱她社区服务中心在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及爱她助残基金管委会的帮助支持下,搭载新形势下新模式的残疾人就业平台。服务中心有圆梦家园残疾人驿站、美丽工坊残疾人手工、盲人按摩、旅游超市、文艺演出等为残疾人量身打造的适合大家的职业项目。

 营地运营助理【4K-5K】

天津美宸理宅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地点:天津—蓟州区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1、及时了解网络热点,配合抖音等媒体宣传工作;2、熟悉图片处理,视频剪辑等宣传工作;3、负责与客户沟通及回访工作;4、具有一定的文字编写能力,负责日常表格制作填报工作;5、负责抖音、携程、美团等平台后台操作及维护;6、能完成日常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等。
公司介绍:天津美宸理宅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7日,主营乡村的旅游开发。公司坚持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中心,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带动乡村发展,为周边提供多个就业岗位。今后的时间,我们将更多的投入到乡村建设的事业中,不断变化,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

津津乐道













对于计算工资的基数理解不同,导致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基本案情:
王某某作为某劳务公司员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王某某的工作地点是某工贸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王某某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构成十级伤残。王某某以该劳务公司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9个月中的6个月工资为由,向法院起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因双方对于计算的基数、方法等理解不一致导致未足额支付,不应认定为用人单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某以某劳务公司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辞职,不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该劳务公司主张不予支付王某某经济补偿金51939.3元,予以支持。
本院认为,结合双方当事人在一、二审期间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基数、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的陈述存在分歧:王某某主张该劳务公司存在未足额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事实;该劳务公司主张虽部分月份存在差额,公司做法是等劳动者正常上班后一次性补齐,但劳动者直接申请仲裁,导致该劳务公司没机会补发,这也是为何仲裁委、一审法院都确认了该劳务公司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该劳务公司对该项都没有起诉或上诉的原因。据此,结合本案事实,双方因对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基数、方法理解不一致而导致未足额支付,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该劳务公司不需支付该项经济补偿金。综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以司法裁判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管理过程中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指引。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对于用人单位、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同样应当兼顾保护。对于处理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是否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具体分析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法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不能仅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客观结果,一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在目前用工形式多样,经济形势复杂的大环境下,本案作为正确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合权益保护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来源: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来源:就业创业处


天津市蓟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蓟州区退役军人信息,解读退役军人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传递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正能量,传播党和政府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好声音,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