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统一标准和尺度,避免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的问题。同时,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不断完善“四张清单”,其中从轻处罚事项222项、减轻处罚事项87项、不予处罚事项235项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7项,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截至目前,各部门各单位累计适用办案725起,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244万元。
紧密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分层培训,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运用知识学习,今年以来,全盟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8247人次开展培训,实现全员轮训。将行政执法服务关口进一步向前延伸,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截至目前,已有18家单位将327项行政合规事项纳入清单。
以规范执法为目标,紧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任务落实,采取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严抓细抠执法程序、执法环节、执法文书,特别是加强对畸轻、畸重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案件的监督纠正。今年以来,调取行政处罚案卷176卷,制发22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案卷质量上精益求精,确保涉案当事人“同案同罚”,让企业和群众在具体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高珺
校对:麦丽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