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区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概念
法律明白人是指从网格员、嘎查(村、社区)干部、“五老”人员、大学生村官、党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致富能手、退伍军人等嘎查村(居)民中遴选的嘎查村(社区)法治带头人。
1. 什么是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嘎查村(居)民。
2. “法律明白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职责
1. “法律明白人”具体做什么?
他们是群众身边的: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
2.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能够提供普法宣传、简易法律咨询、简易矛盾纠纷调处、正确维权渠道告知等方面法律服务,并可以收集传达村(居)民的社情民意。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任务
(一)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自觉学习、宣传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新风正气。
(二)成为矛盾纠纷“调解员”。协助并参与当地矛盾纠纷劝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成为社情民意“传递员”。及时收集、反映当地社情民意,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成为法治活动“组织员”。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嘎查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等法治活动,提升嘎查村(社区)法治化建设水平。
(五)成为法治创建“监督员”。推进嘎查村(社区)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六)成为法律援助“引导员”。帮助嘎查村(居)民了解法律救济途径,提供法律帮扶,引导嘎查村(居)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到2022年底,全区每个行政嘎查村(社区)推选1-3名“法律明白人”,到2025 年底,全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嘎查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乡村“法律明白人”预期配备率要大于等于95%,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地可根据本地乡村(社区)分布、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逐步实现嘎查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职责有哪些?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三农三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建设、公共安全,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妇女、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惠民富民政策;
4.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6.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7.依托"法律之家""百姓说事"等民主协商途径,积极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重点从哪些人员中遴选?
“法律明白人”重点从村(社区)干部、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网络员、驻村(社区)辅警、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共党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中遴选。
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要持证上岗吗?
由旗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对"法律明白人"人选进行任前培训,结合拟承担的主要职责,开展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上岗考核。
“法律明白人”人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旗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并颁发证书和徽章(证书和徽章规范样式由司法部统一规定)。
怎么找到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名单应当以显著方式,在所在行政嘎查村(社区)公共场所集中公布。
如何成为嘎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通过个人自荐、组织遴选、专题培训、考核上岗这一流程就可以成为嘎查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了。
什么情况下应该清退“法律明白人”?
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动态管理,"法律明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嘎查村(社区)"两委"向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提出清退意见,经苏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后,由旗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予以清退,注销证书、收回徽章,并报盟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1.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2.不认真履职,经提醒仍不改正;
3.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情形。
被清退的"法律明白人",应当及时从所在嘎查村(社区)公告的"法律明白人"名单中删除。
供稿: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编辑:高珺
校对:麦丽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