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安杰世泽南京办公室受邀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

学术   2024-11-11 16:35   北京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本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通过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在本次人大会议审议前,司法部办公厅曾于2024年5月份向中国海商法协会等5家协会和仲裁委员会、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定向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作为海事海商领域的法律专业机构,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次修订工作,合伙人王勇律师、安寿志律师、阎冰律师、陈雷律师等组成团队,拟写了修改意见报告,按时呈送司法部办公厅。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我国航运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于规范我国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发展、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回顾《海商法》的修订历程,交通运输部曾于2000年、2013年、2017年三次组织学界、实务界和司法领域的专家开展对《海商法》具体条文的修改研究工作。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立法规划,《海商法》修改被纳入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021年10月,《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协调推动将《海商法 ( 修订 )》报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5月,《交通运输部2023年立法计划》将《海商法》 ( 修订 ) 列为第一类项目,即“力争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法规项目”。2023年9月,《海商法》( 修改 ) 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现行《海商法》在起草之时经过反复论证,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的先进制度,在当时可谓是一部先进的法律。但是随着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不断推出,原有的《海商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法律环境。学界、司法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对修改《海商法》的必要性进行了广泛的论证。


安杰世泽海事海商团队一直深耕专业领域,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本次,安杰世泽南京办公室荣幸收到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的邀请,安杰世泽海事海商团队将充分利用这一机会,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海商法》的修订提供有力支持,相信新的《海商法》将为我国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海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贡献智慧和力量。



合伙人简介


王 勇 | 合伙人

海事海商与海洋工程、破产重整与清算

保险与再保险、银行与金融、能源与自然资源

wangyong@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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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寿志 | 合伙人

争议解决、国际贸易、跨境投资与并购

海事海商与海洋工程、体育、文化与娱乐

anshouzhi@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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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 冰 | 合伙人

海事海商与海洋工程、保险与再保险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

yanbing@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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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雷 | 合伙人

海事海商与海洋工程、保险与再保险

国际贸易、争议解决

chenlei@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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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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