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长充当出租车公司老板从中受贿720万,领受无期徒刑

情感   2024-12-21 15:34   河南  

2008 年,颜承鲁走马上任甘肃省兰州市交通局长一职。在这一年,兰州市部分出租车面临着报废更新的节点,兰州市政府迅速组建了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颜承鲁成为其中的副组长,肩负着重要使命。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当年 12 月,颜承鲁竟背离职责操守,私自谋划成立一家全新的出租车公司,并违规批准了 350 个出租车指标。彼时,网约车尚未崭露头角,出租车行业正值黄金时期,客源充足,一个出租车指标的价值堪称不菲,高达十几万元。恰好有两位民营老板有意共同出资组建兰州东方出租车公司,期望运营这 350 辆出租车。

颜承鲁手握 350 辆出租车经营权指标的审批大权,他与两位民营老板进行了一场见不得光的交易协商。最终,在自身分文未出的情况下,他成功获取了公司 51% 的股份,堂而皇之地成为了新公司的幕后老板,公司的 350 辆出租车里,有 180 辆的实际控制权落入他手。

时间来到 2011 年 7 月,颜承鲁再次做出惊人之举,他决定将自己名下那 180 辆出租车的经营权,以每辆 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两位出资老板,这笔交易的金额累计高达 720 万元。

不久之后,颜承鲁便迫不及待地从出租车公司拿走 120 万元,此等行径显然属于受贿行为。到了 2011 年 8 月,他又将贪婪之手伸向公司,要求公司向一家房地产公司转账汇款 300 万元,而这笔款项存入房地产公司后,他可坐享一年 15% 的高额利息。

在这 720 万元的巨额款项中,他已经鲸吞了 420 万元,剩余的 300 万元则被出租车公司以出具年息 6% 借条的形式处理。就这样,颜承鲁凭借手中的权力,不费吹灰之力,从出租车公司非法套取了 720 万元的巨额财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 年 5 月,由于加气难的问题,兰州市众多出租车被迫停运,出租车司机们群情激愤,他们对颜承鲁私下成立出租车公司并大肆贪污受贿的丑恶行径深恶痛绝,纷纷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在停运事件发生后的短短几天内,颜承鲁便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带走,5 月 17 日,正式被刑事拘留。

法院在经过严谨细致的审理后判定,被告人颜承鲁身为兰州市交通局局长兼兰州市 2008 年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在负责与吉利汽车相关的出租车公司组建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成立东方公司,在毫无实际出资的前提下,向东方公司的实际出资方强行索取 51% 的股份,并以 720 万元的价格转让,其行为严重触犯法律,构成贪污受贿罪。

2012 年 12 月 25 日,甘肃省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颜承鲁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收受巨额贿赂,依法判处无期徒刑。颜承鲁心有不甘,随后提起上诉,然而法律的公正不容置疑,2014 年 3 月 17 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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