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妻子有脑血栓,瘫痪在床,动不了,不能去法院进行调解。”
“没关系,你家住哪里,我们可以去你家中进行调解。”
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同时,更让司法温度深入人心。
2023年3月,霍某和妻子魏某因资金紧张,以名下房产作为抵押向原告付某借款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约定,霍某和魏某按时偿还利息,于2023年9月29日一次性偿还本金。但合同到期后,被告霍某和魏某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但被告魏某患病在床,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进行调解。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法官耐心地对双方释法说理,从法律规定,到情理道理,耐心引导双方积极化解纠纷,心平气和地寻找最佳解决途径。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化解了矛盾,更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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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