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对2024年4月至6月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暂扣的127辆违法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公示。请相关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日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警大队(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朝阳路塘湾村委会旁武江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暂扣机动车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
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对2024年4月至6月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暂扣的127辆违法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公示。请相关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日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警大队(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朝阳路塘湾村委会旁武江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暂扣机动车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
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