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俗称“煤气”)
是居民生活中常用的产品,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
就像一颗炸弹,
操作不当就会引起爆炸,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韶关浈江法院
审结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
案件经过
浈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浈江区某一楼商铺内,擅自储存液化石油气瓶。
为赚取更多利润,李某某通过“偷工减料”的方式,利用分装工具私自分装瓶装液化石油气到客户的空液化石油气瓶内,平均5个装满液化石油气瓶分出五分之一,便可大约灌满一个空气瓶,然后再将过完气的液化石油气瓶和被过气的液化石油气瓶以满瓶的价格配送给用户。
2024年2月26日,李某某所在的商铺因电气线路老化故障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蔓延。案发时,相关部门在该商铺内查获液化石油气瓶25个。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私自分装出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在生产、作业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现实危险性,构成危险作业罪。
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考虑对被告人李某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以犯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安全提醒
提醒广大民众,
这些非法生产、存储、灌装的“黑煤气”
均不符合安全标准,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切忌贪图便宜,
使用来路不明的“黑煤气”。
“黑煤气”危害大:
★“黑煤气”藏匿处无任何安全措施,而周边人口一般较稠密,发生事故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黑煤气”违规运输,改装车的密闭空间内极易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体,导致发生爆燃。
★“黑煤气”经营者使用超期或报废的液化气钢瓶,存在漏气、角阀开启不畅等问题,极易导致泄漏、爆燃等事故。
★“黑煤气”经营者未经过专业培训,将大瓶液化气分装到小瓶中,极易泄漏、爆燃。
★“黑煤气”经营者销售的瓶装液化气短斤缺两,侵犯用户利益。
★“黑煤气点”销售的瓶装液化气中掺加二甲醚,腐蚀橡胶圈,导致钢瓶漏气,发生爆燃。
这样辨别“黑煤气”:
看:看瓶颈,没有企业代码+流水号钢印的,螺丝拧口未封口处理的,就是不合格的;看瓶身,没有年检标志的,超出使用期限的,也是要果断拒绝的。
辨:辨颜色,合格的液化气燃烧火焰应该是蓝色的,如果火焰蓝色少红色多,必定有添加剂;辨味道,“黑煤气”添加的成分会让人闻到刺鼻味道。
判:判场景,“黑煤气”不合法,经营者为躲避检查,往往租用民宅或其他隐蔽场所储存,在小杂货店面摆一两个钢瓶做样子,派发手工小卡片招揽客户。遇到这种遮遮掩掩的销售方式,基本上可以判定是“黑煤气”了。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市民若在日常生活中
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南方+ 珠海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