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伪造企业发放的
粮油福利兑换券,
最终丢了工作还被判刑。
2023年,韶关某企业员工叶某在收到企业发放的粮油福利兑换券后,发现兑换券制作简单,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先在自己家中利用电脑制作了兑换券的模板,在路边流动摊贩处制作了企业印章,并将该印章加盖在其自制打印的纸质兑换券上,伪造了24张企业粮油福利兑换券。之后,他将部分伪造的兑换券低价出售给同事,获利1100元,剩余的兑换券则送给其他同事和留给自己。
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就被企业内部排查发现。据统计,上述伪造兑换券均成功兑换,造成企业经济损失5040元。在同事陪同下,叶某到公安机关自首,退赔了全部企业经济损失。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的行为构成诈骗案,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目前该案业已生效。
近日,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
叶某的行为构成诈骗案,
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
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
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
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目前该案业已生效。
法律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假的真不了,任何诈骗的行为都会有败露的一天,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武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