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一男子去酒吧娱乐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袭警,最终锒铛入狱。记者11月11日了解到,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袭警案。
2023年7月,被告人朱某和朋友刘某在南雄市一酒吧与酒吧安保人员发生冲突。南雄市公安局接警后派员到场处警。朱某情绪激动,继续跟酒吧安保人员争吵、推搡,现场民警、辅警等劝双方冷静处理,但朱某拒绝配合,还辱骂、推搡民警、辅警,引来许多路人围观和拍照。
执勤民警遂口头传唤朱某到派出所处理纠纷并准备将朱某带走,遇刘某阻挠,朱某激烈反抗并扳伤一名辅警的右手大拇指、抓伤一名民警、咬伤一名辅警的右手臂,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鉴定,两名辅警的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一名民警的身体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案发后,南雄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南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朱某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引发多人围观拍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