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的通报为啥这么长?
文摘
2024-09-04 10:42
河南
一个因逆行而引起的打人事件,案情并不复杂,可公安局不得不用了1600多字的长文进行详细通报,这种情况实属罕见。公安局为什么要这样苦口婆心大费周章呢?一、“仇官心理”把事情弄大了。一个女子竟然敢怒气冲冲拉开壮汉的车门并对其大打出手,这人是谁?谁给她的胆子?她的背后是不是有人?她开着“路虎”,自然应有一定身份。她把人家打得嘴上出血,而仅仅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这中间一定存有猫腻。我们有多少人是多么希望能够拔出萝卜带出泥,能从这一个飞扬跋扈的女子身上扒开特权的遮羞布,揪出官场的枉法。谁知,事实是这个女子也很普通,只是一个个体户,并没有所谓的背景,公安的行政处罚也合情合理。一个女子因急于去医院逆行起来,如果遇到面软的人,也许她可以违法通过,但偏偏遇到一个认死理的人,就是不给她让,于是便造成她与大巴车的剐蹭,于是便有了她作为女人爆发出来的歇斯底里。按理,报了警,事情已经处理,这事就算完结。可是,我们的“仇官思维”不允许我们停止脚步,于是便有了要揪出背景的铺天盖地得舆论,于是事情越闹越大,公安局不得不成立专案组。二、“好事心理”把事情带歪了。见涉事车辆没给扣押便推断公安局对涉事者进行“居家拘留”,见有一黑衣男子跟在女子后面便推定该女子身份特别,就这样,舆论便由对女子人品的谴责而向特权和执法等热点问题上歪斜。三、“看客心理”把事情弄复杂了。“看客心理”的最大特点是事情越热闹越好,越热闹越兴奋。这种心理对于我们国人来说可谓根深蒂固。鲁迅时代有,互联网时代非但没减,反而更加厉害。你看我们的大咖们,有谈男人怂女权猖獗的,有呼吁为退役军人维权的,更有鼓吹要修改寻衅滋事罪条款的……总之,是要来一个山呼海啸,是要把事情弄大,弄复杂。还好,事情闹大了,舆情出来了,公安局重视了,事情也终于平息了。这,到底是我们之幸还是不幸呢?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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