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定市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民生   2025-02-02 07:00   河北  

2025年保定市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毕业生转递档案小贴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 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要求: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1

保定市竞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乐凯南大街262号(竞秀数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共服务区一楼大厅)

0312-6775291

2

保定市莲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莲池区裕华东路1199号莲池区政务服务中心

0312-5050528


3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中心

竞秀区翠园街723号

0312-3327745

4

清苑区人才交流中心

清苑区中心街256号

0312-8112598

5

徐水区人力资源市场

徐水区永兴中路11号区政府内西楼103室

0312-8601796

6

保定市满城区劳动力人才交流中心

满城区中山西路138号

0312-7028393

0312-7028086


7

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涿州市范阳中路291号

0312-3853581

8

河北省安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安国市药都北大街16号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

0312-3590886

9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市场

高碑店市和平东路99号

0312-2826129

10

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唐县唐尧东路191号

0312-6421754

11

高阳县人力资源市场

保定市高阳县三利大街1号人社公共服务大厅

0312-6635351

12

涞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涞源县广昌大街73号

0312-7314362

13

望都县人才交流中心

望都县庆都西路9号

0312-7727567

14

易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易县泰元北大街41号

0312-8216812

15

曲阳县人力资源市场

曲阳县恒山东路606号

0312-4297676

16

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蠡县范蠡东路311号

0312-6217010

17

顺平县人才交流中心

顺平县木兰西街与尧帝路交叉路口

0312-7616290

18

博野县人才中心

博野县兴华南街18号

0312-8327271

19

保定白沟新城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白沟新城勤政路管理委员会 4-408

0312-2889676

20

涞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涞水县涞阳路20号

0312-4524897

21

阜平县人力资源市场

阜平县阜平镇桥东街 116号(就业局大厅北侧)

0312-7225322

22

定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定兴县开放路279号

0312-5870788

23

保定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

0312-3168911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 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要求: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

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

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不然档案可能会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哦! 



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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