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小区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户:
您好!随着春节的临近,孩子们开始在家度过寒假生活。近期秩序部巡查时发现,小区内有个别孩子在没有家长看守的情况下擅自燃放烟花、炮竹,这是非常危险且严重的事情,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小区为住宅楼建筑、绿化灌木较多、人口相对密集,且冬季气候干燥,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在这里,上林熙园物业郑重提示大家: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中、地下室或楼道等公共区域切勿存放烟花爆竹!恳请家长们帮助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嘱咐并监管小朋友不要玩火、玩电,不要攀高,不要到车库及坡道处玩耍、逗留,远离井、坑、施工区等危险区域,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物业工作人员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大家相互转告,互相监督,保护好我们的孩子,爱护好我们的家园,携手迎接平安新春的到来。
特此通知/提示!
再次感谢您对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保定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林熙园物业部
2025 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