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火灾防范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意识,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近日,涞水县消防救援局对部分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行为等隐患问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将隐患问题予以曝光。
01
嘉兴园A区:
6号楼一单元门厅、四单元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二单元4层、三单元3层、4层、5层违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飞线充电”。
02
阳光鑫园小区:
4号楼一单元5层;6号楼三单元5层;7号楼二单元6层违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飞线充电”。
03
文城时代小区:
17号楼一单元门厅;二单元门厅;18号楼一单元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04
花溪壹号院小区:
4号楼二单元门厅;5号楼二单元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05
润城苑B区:
9号楼一单元4层、6层、7层、14层、15层;4号楼一单元8层、12层、13层、18层、23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06
顺天宬小区:
1号楼一单元3层,六单元3层;2号楼一单元2层、3层,三单元3层、5层;3号楼一单元3层,二单元2层、5层违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飞线充电”。
07
蓝波盛景小区:
2号楼一单元9层、21层;3号楼一单元5层、17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08
聚泽园小区:
11号楼一单元2层、3层、5层;二单元2层、3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9号楼、12号楼外有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的障碍物。
检查现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整改。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单位要关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隐患,做好整改工作,共同防范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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