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限制通行!

政务   2024-12-19 08:56   湖北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限制部分货车通行毓秀路的通告


宜昌市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区毓秀路于2024年11月全线建成通车,该道路东站路至合益路段有夷陵中学、毓秀路小学等学校,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减少货车噪声污染,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宜府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决定毓秀路合益路口至东站路口段限制部分货车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路段。毓秀路合益路口至东站路口路段。



二、限制通行货车车型。全天候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不包含: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轻型货车(不包含: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三、毓秀路东站路口以东路段纳入《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外环区域管理。


四、需通行毓秀路合益路口东站路口路段的货车可经合益路、梅花村路、东站路绕行峡州大道及其辅道通行。


五、因城市工程建设、生产生活等需要,确需在此路段通行的,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六、轻型新能源货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新能源载货汽车)、轻型封闭式货车、皮卡车、微型货车、军警货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洒水车、环卫作业专用车,以及执行施工任务的市政作业专用车、园林绿化专用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毓秀路合益路口、毓秀路梅花村路口、毓秀路东站路口设置货车禁止通行交通标志,在限行路段设置交通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


八、本通告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宜昌发布

记者丨姚晓浪          通讯员丨邵瑞林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龙怡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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