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问答】污水运营单位可否通过自建实验室为多个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水质自行监测?

文摘   2024-10-31 06:3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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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
污水运营单位可否通过自建实验室为多个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水质自行监测?
2、回答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 819-2017)“4.3 开展自行监测规定: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 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小编认为:污水运营服务单位为受排污单位委托承担污水运营的单位,不属于排污单位,污水运营单位建设的实验室如需开展监测业务,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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