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顺德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坚守安全红线,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电梯安全领域以修代保、虚假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龙江市场监管所查处一批电梯维护保养环节典型违法案例,现将其中3宗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3分钟能完成电梯维保工作?
2024年3月20日,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电梯使用单位开展日常检查,通过查看使用单位监控录像、维护保养记录等,发现某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操作人员存在省时省力走过场,电梯维保停留在“纸面”的问题。
经调查,该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主要表现为:
(1)维护保养过程中未采取电梯停运等安全防护措施;
(2)监控视频显示维保人员进入机房不到3分钟且未携带任何工具,但维保记录记载已完成检查项目。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该电梯维保单位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二:一人维保,却签署两名维保人员姓名
2024年4月3日,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电梯使用单位开展日常检查,通过查看使用单位监控录像、维护保养记录等,发现某奥电梯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操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安全技术规范问题。
经调查,该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主要表现为:
(1)监控录像显示某次维保仅有一人参与,但维保记录签署了两名维保人员姓名;
(2)两次维护保养工作间隔超过15日;
(3)在维护保养期间没有对上述电梯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
以上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该电梯维保单位曾于2023年因未履行至少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义务而受到行政处罚,此次属于再次违法,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该电梯维保单位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0元。
案例三:虚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2024年5月20日,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电梯使用单位开展日常检查,通过查看使用单位监控录像、维护保养记录等,发现某富电梯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操作人员存在虚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问题。
经调查,该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主要表现为:
《电梯维保公示》反映2024年5月6日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对涉案电梯进行了半月维护保养工作,但经调取相关监控视频发现2024年5月6日当天维保人员没有对上述电梯开展维保工作。
以上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该电梯维保单位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元。
电梯的平稳运行和使用寿命除了与日常使用习惯有关外,与电梯维保质量的优劣也息息相关。定期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延长电梯寿命,预防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电梯维保有严格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维护保养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四)至少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工作,并经使用管理人签字确认”。
二、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现在微信推送规则有变,为了不错过精彩内容,请将“电梯老司机”公众号设为星标。也请在文末点个“在看”,并多多留言、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