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二)《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   2024-11-01 20:59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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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解读

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规定要求各区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立足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的基本原则,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区县可结合养老服务实践,基于“应有尽有”“因地制宜”“恪守底线”的基本考虑,制定并发布各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①服务项目“应有尽有”:2023年10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陕西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政策扶持四大类26项服务项目。2024年7月15日,西安市民政局印发《西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类型同省级清单一致,服务项目扩展至29项(新增4项,合并1项)。市级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别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并对服务内容进行拓展,服务项目向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补贴、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教育服务等方面延伸。对于市级清单中已经明确的我市老年人应该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务必应纳入尽纳入,原则上做到全覆盖、不漏项。

②服务内容“因地制宜”: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口老龄化结构中存在一定差异,各区县(开发区)应基于经济发展实际和老年人需要,并结合前期养老服务实践成果,研究提出地方具体的实施项目和标准,在确保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落实落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各地养老服务发展特色。  

③服务标准“恪守底线”:市级清单基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定义了西安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的最低标准。各区县(开发区)对最低标准的一以贯之,能够有效确保全市范围内养老服务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有利于实现全市养老服务“一盘棋”,因此,各区县(开发区)在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时要“恪守底线”,以市级清单中各服务项目的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为底线要求。

《实施方案》中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要求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在持续的动态调整之中,这意味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市级有关部门需持续关注并评估清单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坚持以“动态可持续”和“流程合规性”为调整原则。

①动态可持续:市级清单的调整依据包括国家及省级清单的更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财力状况等多个因素。当出现新的社会发展需求或财政状况发生变化时,市级有关部门需要提出调整建议,以确保市级清单能够持续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总体而言,清单的动态调整需把握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要与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②流程合规性:修订完善后的清单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报批,以确保调整的合法性与正规性。经过批准后,新的清单将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即相关部门需对新的清单内容负责,并确保其在实践中的贯彻落实。有关清单的修订完善涉及多部门的合作与协调,需确保对各方意见和需求的充分考虑。

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主要包括区县(开发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其中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应发挥基础性作用,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需凸显综合性服务功能,社区养老服务站要密切同老年人联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开展系列服务。

《实施方案》对公办示范性养老院的护理型床位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相较《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21〕47 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这一标准提升的主要考虑有:

①匹配服务功能:公办示范性养老院以失能失智人员照护为主要功能,其在设施建设上更为侧重匹配失能、半失能、失智人员的入住需求。

②树立行业示范: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在养老服务行业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高标准的护理服务要求,有利于推动整个养老服务行业向更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③增强社会信任:公办示范性养老院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其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较大,高标准的护理型床位和服务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并获取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社会信任。

此外,《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了公办示范性养老院的服务对象范围,《行动方案》提出公办示范性养老院“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实施方案》将其拓展至“失能失智人员”。

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街道(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的有序衔接,是确保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养老服务功能重要一环。《实施方案》围绕服务远景、服务功能、服务主体、服务模式对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展开有序推进。

服务远景规划:相较《行动方案》中“到2025年,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0%”的建设目标,《实施方案》就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提出更为远期的建设目标,覆盖率目标提升至80%。

服务功能综合: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上门服务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即承担住养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助配餐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既具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日托功能,也具有机构养老全托功能,体现了其功能综合的巨大优势。

服务主体多元:政府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如财政补贴、水电气热落实居民价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从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服务模式链接:“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强调了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对下指导的服务功能,具体包括人员培训、资源链接、服务指导等。通过中心的资源和服务优势,带动和提升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服务能力,从而形成镇街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

 总之,《西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旨在确保我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的全面覆盖和可持续发展。各区县(开发区)可对照市级清单,并联系自身实际,制定并发布各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市级清单以动态调整为原则,确保清单内容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实现民生保障与财政能力的平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离不开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的优化供给,区县-镇街-社区应明确各自功能,协同织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网。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李从容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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