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美国史教学与研究”公众号,原载《开放时代》2002年第2期,原标题为“学术环境与学术发展:再谈中国问题与西方经验——任教美国大学手记”,推文标题为公号编者所加。旨在阅读分享,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小编删除。
学术发展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而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涉及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在《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谈谈中国问题与西方经验》(《开放时代》2001年第12期)一文中指出:“西方的学术发展是由一整套制度来保证的,实际上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单独存在。这种体制大概包括:公认的学术准则和规范,完善的学术批评风气,严格的学术训练,公正的招聘制度,以及透明的晋升程序等等。”但上文主要是讨论学术规范和学术批评问题,其他方面未及展开,因此本文将根据自己对中西学术界的观察和亲身体验,对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大学教授的招聘和晋升等问题进行一些具体介绍和讨论。我认为,美国大学研究生的训练、教授的招聘和晋升制度对于保持高的学术水准可以说是相当重要。我们经常听到关于国内在学生培养缺陷、大学教师招聘和职称提升中的不公平和作弊行为的批评,我们也已听得够多了关于大学教授素质下降的报怨。我们不能说在美国大学内不存在这类问题,但据我的观察,由于种种机制的制约,这些弊病可以被降到最低的限度。另外,本文还将对目前学术界的一些“习惯性”操作及对学术发展的影响进行一些分析。
一个优秀学者的造就必须经过系统地、严格地学术训练(当然个别有特殊天分者可能可以自学成才,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这个训练过程可以影响到一个学者一生的研究道路,如果以建房来作比喻,那么学术训练即是“打地基”的过程。如果地基不牢,房子焉能坚固?观之目前中国学术界所出现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恐怕是在“地基”上即学生培养的方法上出了问题。
学术研究水平不高以及出现不遵守学术规范的现象,与我们的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法有关。有学者指出,有相当多的本科生,甚至硕士生、博士生,也分不清适当借鉴、征引与抄袭剽窃的区别。由于缺乏一个学术界公认的标准,中国大学的指导教师只好根据自己的经验或理解来要求学生的论文,而许多学生则完全没有这样的机会去得到这样的严格训练,基本靠自己摸索和理解。因此当他们在写作时即使有违规现象也未必察觉,或即使知道不妥但也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美国,关于学术道德问题至少在大学(如果不是更早的话)即开始强调。每个大学的学生手册上,对作业或论文的抄袭及其处罚都有明确规定,我不清楚中国大学的学生手册是否对“抄袭”有明确定义,但在美国大学里对此却是很清楚的,凡下列任何一项都是抄袭行为:使用他人原话不打引号不注出处,使用他人观点不注出处,虽然注明资料来源但使用原文时未打引号,借用别人的结构和大纲写自己的论文等。大多数教授在开学第一天发给学生的教学大纲上,都写明论文抄袭或考试作弊者本门课得零分。
凡修文科课的学生一般都要求写课程论文,教授对论文的引文、注释、征引文献目录(bibliography)等都有严格规定。这样,美国学者在大学期间便已开始培养严守学术规范的习惯。我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读博期间,曾在一个规模不大的私立大学洛亚那马里兰学院(Loyola College at Maryland)历史系代课,给本科生讲授中国近代史。记得上任依始,系里便给我一本专门为学生编辑的历史论文写作手册,要我选择最重要者复印发给学生。这本手册约200页,从资料收集、选择、使用、分析、观点陈述都有详细要求。我对学生学期论文的评判,也以此为标准。而且该书对注释和列出征引书目的方法、格式等都有明确规定。在给论文打分时,除了内容外,其资料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也是重要考量依据。
增加阅读量也是学术训练的重要内容。在美国文科本科学生阅读和写作一般都较中国为重(根据我原在中国读书和教书的经验,不知现在情况如何),以我现所在的得克萨斯A&M大学历史系所授中国近代史课为例,除一本教科书外,另亦有5-6本必读书,除期末闭卷考试外,学生还必须完成书评和研究论文各一篇。在中国大学中流行着“60分万岁”的口号,这在大多数美国大学中是行不通的。如得克萨斯A&M大学要求学生平均成绩不得低于2.0分(即百分制的70分)否则将被逐出学校。
在美国大学中对研究生的要求则更为严格。获得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学位者,在撰写博士论文前必须经过非常系统的训练,大量的阅读和思考是主要目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学位平均大概需6年左右,有些专业则更长,如东亚史(包括中国史)一般7-8年,读10年者也并不鲜见,因为其对外语的要求较严,收集和处理资料也需较长时间。攻读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生除自己的专业之外,还必须修其他方向甚至其他专业的课程。这里应该强调的是,美国大学博士培养十分注重修相当数量的正规课程。这里所谓“正规课程”,即有定期上课时间、定量的阅读、必须完成的写作(包括书评、专题研究等)以及最后的课程的打分。这些课程大多数都是跟专业导师以外的教授修的,一般来讲,本专业的课不会超过总量的三分之一。
如我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方向是东亚史,除中国史和日本史外,另随本系教授修美国社会史和文化史,还在政治学系修比较政治(指导教授是日本和德国比较研究专家),在人类学系修社会人类学。每个方向都跟一个指导教授进行一年的学习,除大量阅读外,还参加讨论课,写书评和研究论文除此之外,系里还鼓励参加跨学科的研究和学习。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有一个很有名的“权力、文化及历史研究所”(Instituteof Power,culture&History),集政治学、文化学、人类学和历史学为一体,定期邀请学术“大腕”来校作专题报告,我曾参加其专题讲座一年之久,并得其资助回中国作研究在全部课程结束后,每个教授还会给一个大约有30~40本专著的书目,要求在此基础上准备综合考试,包括口试和笔试在综合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博士论文写作阶段,此一阶段的研究生美国简称ABD。在经过几年苦读后,一个优秀的ABD对本领域的学术发展可以说是烂熟于胸,具备了进行创造性学术研究的基本素质。
联想到中国国内的研究生培养,以我所了解的过去历史学情况为例(但愿现在已有改观),研究生的大多数课程都是跟导师修的,而且这些课程也经常是不定期的、漫谈式的,不是像美国那样在大量阅读和认真准备基础上的激烈(intensive)讨论,并经常以研究代阅读。我在1991年赴美前带研究生时也是以此方法为主,现在想来,真是愧对他们。由于研究生在就读之初,便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本专业、甚至某个课题的研究上(加之中国博士学位的就读时间难以想象的短暂),缺乏基本的、广泛的和深人的阅读和思考,由此不可避免造成基础薄弱、视野狭窄等毛病。因此在论文写作时,无论在对本领域学术发展还是对其课题的思辩和分析上,都显得捉襟见肘。因为即使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导师,其知识和方法也是有限的,而研究生的训练应该尽可能地使他们有机会接触不同理论、方法和方向的学术成果。
我在读博期间,除系里要求入学后第二年春季在系上的学术会上宣读一篇与自己专业有关的研究论文外,对研究并无更多规定,亦无发表要求。我感到获益最多的并非是写研究论文,而是年复一年的大量阅读,讨论课中无休止的辩论,以及为课程所写的大量书评,这些都是训练“批判性思维”(critical thinking)十分重要和有效的方法。有学者指出中国大学中不少博士生尚写不出一篇像样的书评,这实际上说明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并没有被培养或启动,而没有批判性思维的学者在学术上不可能有大的建树。
美国的大学,包括第一流大学,据我所知对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学位都无发表论文要求。博士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无疑对寻找教职有帮助,但从来没有成为一种硬性规定。接受严格的学术训练和写出高水平的博士论文,便是对一个博士生的基本要求。最近看到雷颐在《中华读书报》(2001年7月11日)上发表文章,对目前中国许多大学要求博士生在三年学习期间发表若干论文提出批评,指出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博士生的抄袭。中国研究生训练的方法的确令人担忧,中国文科博士本来就读时间就比美国短的多,加之发表论文的规定,在我看来实际上不但没有提高博士的质量,其结果是适得其反。这种办法其实是舍本逐末,在博士生应该“吸收”的时期,迫使他们“付出”、由于学习期间缺乏积累,这些博士毕业后当然缺乏创造性研究的潜力。
因此,要真正提高学术研究的水平,还得从研究生的培养方法抓起。如果从那些年轻人学术生涯的开端,就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培养了一个良好的学风,那么学术违规就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控制。
美国的大学教授招聘都是公开透明的。美国大学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传统,即不留本校博士任教,哪怕是最优秀的学生也得到“工作市场”(jobmarket)去证明其价值,而且各个学校都以自己的博士能在其他大学,特别是有名的大学找到教职为荣。防止“近亲繁殖”可以说是美国学术界能保持生命力的机制之一。当然也有不少从名校毕业的博士回母校任教,但那都是若干年后他们在本领域已功成名就之后,在公开招聘的竞争中胜出。如现在哈佛大学历史系的两位中国史教授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孔飞力(Philip Kuhn)原是芝加哥大学教授,柯伟林(William Kirby)是华盛顿大学教授。
我有时在国内媒介上看到一些报道,在赞扬留学人员的“拳拳报国之心”时,经常说某人“谢绝了母校(或导师)留校任教的高薪聘请”等等,似乎是母校一厢情愿地把教职拱手送他(她)。对其准确性我抱怀疑态度。且不说各校不直接留本校博士直接任教的“习惯法”,即使退一万步说,该生的确杰出,母校认为放走他是巨大损失,也只能说服他申请这项工作,参与竞争,如果不公开招聘,是违反美国大学雇用教授的基本原则的。因此那种事先没有自己提出申请而落到头上的教职(这里谈的是正式的职位),恐怕多半是自吹自擂、子虚乌有之事。当然也经常有导师请其刚毕业的博士生留校工作,但决不是正式教职,这种工作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毕业博士留校做博士后研究人员;二是的确是正式工作,但是在试验室里作实验员或其他“教辅”工作,这实际上是博士的降格使用,两种情况下都谈不上所谓“高薪聘请”(而且当事人都得正式提出申请)。
当一个教职空缺,其标准程序是先在有关报刊杂志登出广告,讲明职位(如教授、副教授、助教授等)、职责(如应教课程及课时等)、对应聘者的要求(如学历、研究、教学经验等)以及截止日期等。在美国谋取大学教职必须有博士学位(主要指欧美大学,特别是美国的学位)。这些招聘广告都必须表明该校是EOE(Equal Opportunity Employment),即机会均等的学府,否则报刊杂志有权拒绝刊登其广告。所谓EOE,即该校在雇用教员时不得有种族、年龄、性别、出身地等歧视。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一封求职信,一份详细履历,三至五封推荐信,另根据学校性质不同还可能要求寄博士论文或样章,已发表论文,教学大纲,学生对所授课的评语(在美国大学,一般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由学生匿名填写意见表),以及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等。
招聘一般分三个阶段。系里一般专门成立一个招聘委员会(search committee),由一个主席和3~4个成员组成。
第一阶段:初选。在收到全部申请后,由该委员会进行初选,同时全系教授(这里指包括助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在内的所有终身系列的教员,关于“终身系列”见下节)都可查阅这些申请人的材料。从中挑出12~13名,由该委员会在全系会议上逐一介绍被初选的理由,包括其优点和弱点等。一般来讲,由于申请人众多,不可能详细阅读每份申请,因此那些从名校名系毕业、有论文发表、有教学研究经验、且又有名人推荐的博士更易在这一轮胜出。
第二阶段:“会议面试”(conference interview)。第一阶段通过的初选者,会被通知自费到本专业一年一度的年会上面试。以历史学为例,年会(即AHA)每年一月初召开,一般轮流在华盛顿、波士顿、芝加哥等若干大城市举行(有的系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赶在年会前通知面试,则用电话初试)。面试形式各校有所不同,面试一般只有半小时,委员会成员都到场,其程序经常是请候选人先用4~5分钟谈谈博士论文的主要内容、观点及贡献等,然后就博士论文提问,常问的问题还包括:候选人的研究如何能为本系的科研和教学作出贡献,在教学上的见解(teachingphilosophy),打算开些什么新课,下一个研究计划的题目等。当然也会给候选人留2~3分钟向委员会成员提问,如评终身教授的具体要求、教学量等。候选人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向全体委员会成员证明他(她)是理想的、有前途的学者。任何反应迟钝和错误都可能导致在这一轮被淘汰。
第三阶段:“校园面试”(campus interview)。如果一个学者在过五关斩六将之后幸存,那么这便是最后一搏了招聘委员会在会议面试后,选出最满意的5~6人,在全系会议上再次详细介绍,并作出排名(若教授间有不同意见,则可能由全系不记名投票),选出前三名(有时四名)到校园面试。由于校园面试全部费用都是由学校承担,而且学校有关方面为此会付出极大精力,因此这三名到校园者,基本是教授们认为任何一位都已达到招聘要求,但最后把这一职位给谁,却要在校园面试后见分晓。校园面试一般在2、3月份举行,每个候选人轮流到校园两天,对他们来说,这是毅力和体力的双重考验。在候选人到校期间,基本上是全系调动,教授都有机会同候选人进行接触,不是机场接送,就是陪同就餐,要不就是带领参观。在两天时间里,候选人要与许多人见面,包括系里的教授,系、所、院各有关领导,以及本系研究生等,几乎从早到晚都有活动,每餐都有若干教授陪同。谈论话题无所不包,从学术到日常生活,从政治到体育。但有的话题却是不能询问的,如候选人的年龄、婚姻状态、有无子女、是否是美国公民等等,因为这些话题有可能对候选人造成歧视,这项规定充份体现了“机会均等”的准则(当然象年龄等可以从履历和成绩单上得到一些信息)。教授们对候选人的“一举一动”可以说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因为他们认为这不仅是选一个优秀的学者,而且是选一个长期共事的同事。
校园面试的“重头戏”是一场学术报告(若以教学为主的学校则要求给学生讲一堂课),这是对候选人学术水平和表达能力的一次决定性检验。如果学术报告发挥不尽人意,一切努力将付之东流。学术报告一般一个小时,先由候选人演讲半个小时到40分钟,其主题一般是其目前的研究,然后是提问。由于出席者有意要检验候选人的学术根基、应变能力以及口才等等,所提问题都相当尖锐,有些甚至超出其研究范围。有许多优秀候选人便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紧张或遇到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而方寸大乱。我认识一位有非常“辉煌”背景的学者,他199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博士学位,先后在哈佛大学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做博士后,在本专业权威杂志有论文发表,他每年申请教职都以实力进入前三名,但终未能攻陷最后一关。
在校园面试结束后,招聘委员会先广泛征求意见,甚至包括研究生们的意见,然后作出一至三的排名,提交全系大会讨论,然后是无记名投票表决。如果这个名单得到通过,这个职位将立即给(offer)第一名,如果第一名没有接受(由于候选人都同时申请若干学校,一个优秀的候选人可能得到不止一个工作),职位会顺延给第二,然后第三。如果因种种原因这前三名都未能接受这个职位,那么可能会邀4~6名到校面试,当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漫长的职位申请和招聘可能在四月结束,而那“幸运儿”将在八月底或九月初秋季学期开始时走马上任。
应该指出的是,整个招聘过程中都是由系里教授独立操作的,虽然最后选定的对象需要得到学院和学校的批准,但学校行政方面对整个过程无任何干涉。这种严格的招聘程序,保证了大学得到最优秀的人才,从中我们也可看到在美国大学中是怎样“教授治校”的。这样民主和公正的招聘方法,使那些所谓“走后门”等舞弊行为很难得逞。即使是在求职竞争中失败的申请人,也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个事实。
通过了严格的招聘,对一个“新鲜出炉”的助教授来说,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人们说在美国只有两种人有终身制,那就是联邦最高法官和大学教授,虽然我没有考察这种说法的准确性,但也的确还没有发现更多的例子。在美国大学任教,压力大,工资较在公司为低,但社会地位高,假期长,加之终身职位的诱惑,因此吸引了众多的优秀人才。
终身固然不错,但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在美国大学终身教授的评定一般有三个指标:研究成果、教学水平和专业服务。由于学校的性质不同,对这三项强调的程度亦不一样。以教学为主的大学(teaching institutions)把教课放在第一,而以研究为主体的大学(research institutions)则以发表科研成果为最重要(美国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都是这类大学,本文所提供的也多是这类大学的情况)。而第三项“专业服务”虽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也是衡量一个学者学术活动和学术知名度的不可缺少的指标。
美国大学的职称序列与中国有所不同,分为助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博士在拿到助教授职位后,一般是在六年决定终身(tenure)和副教授职称。而在六年内没有达到获得终身教授的要求者,则必须另谋出路。看来这是相当极端的措施,但由于美国各校的晋升程序公平和透明,保证了这种“要么上天,要么入地”政策的执行。正是这种“无情”的制度,才能使美国大学淘汰表现不十分突出者,留下最优秀者,以此确保师资的素质和水平,在竞争激烈的教育和科研领域保持和提高本校本系的声誉。虽然美国各大学也有讲师的职位,但其不属于“终身系列”(tenure track),在这个职位上其永远不可能成为教授,亦无终身保障,而且难以得到科研经费,在系里亦无投票权,所任课程也比其他教授为多。当然对于讲师,系里也并不要求其发表科研成果,只要上好课即可。
新人到校就任后,学校一般会安排参加1~2天的培训(orientation)。其中主要议题之一,便是讲明晋升的要求。各学院都有一个详细的手册,包括了评定的基本标准,如在评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什么时候评定等,都有明确规定。因此,从就职的第一天起,其目标便很明确,如果在第六年没有达到所定标准,也很难怨天尤人,只好另谋出路。一般来讲,那些以教学为主的大学的终身较研究型大学容易获得。以历史系为例,如果教学令人满意,一般在六年时间内,在本专业认可的学术刊物(一般是匿名评审的学术刊物,即:refereed journals)发表三篇文章,便可得到终身教授。而在以研究为主的大学历史系,则必须出版一本专著,另外还要求在学术界表现突出,包括在重要年会上宣读论文等。当然学科不同,具体要求也不同,如政治学、经济学等便强调学术论文,其篇数也视学校和专业各异。
在美国,六年间发表三篇匿名评审的学术文章并非轻而易举之事,除各杂志对论文的水平和独特贡献要求很高外,专业杂志少也使竞争更为激烈。在美国,并无类似中国的学报、社科院院刊等杂志,论文出路较之国内小得多。再加上论文的评审修改,一篇论文从写作到出版花3~4年时间是完全正常的。出版一本学术专著更是非常不易。评终身的专著一般要求是大学的学术出版社,而非商业出版社。而大学学术出版社一般都有出版侧重,有关欧美的研究,出路稍广;而与中国有关的专著出版则更难。例如出版东亚学术专著负有盛名的斯坦福大学出版社,每年收到上千件各种有关亚洲的选题,其中大约有一、两百部书稿被审阅,但最终不过40~50本得以通过出版。如果在第四年完成书稿,在出版方面一切顺利,可赶上第六年评审。大学教授的第一本专著在实际上所花时间,若加上博士论文的准备和写作,平均7~8年可能是保守的估计。对于许多助教授来说,在第四年完成书稿的任务非常艰巨。大多数博士论文要达到学术专著的出版要求,常常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另外,如果在出版过程中,某一环节出了问题,那么这位学者可能面临的是一场恶梦。即使撇开专著的水平不论,若其博士论文的选题与学术界的关注太远,或其联系的出版社对其选题不感兴趣,或审稿人对其题目或观点不欣赏等等无法料想的原因,都可导致出版的搁浅,从而使其无法获得终身教授,最终甚至结束其学术生涯。可以说每个学校都有这种无情的、令人心酸的故事,不知有多少雄心勃勃的学者带着无限的遗憾而离去,有的到次一级的学校任教,有的却在学术界永远消失。
在美国,评定终身教授和晋升时,对著作的形式是很有讲究的。以历史学为例,一般来讲必须是专题著作(monograph),即在原始材料基础上的专题研究。除极少数发行量较大者有印数稿酬外,出版专著几乎都没有稿费,但对于其学术地位却是决定性的。而通史性著作基本是历史学家在功成名就以后,在现有成果基础上编写教科书,由商业出版社出版,在经济上则得到实惠。
各系每学年都要对助教授进行年评(annual review),被评人首先需要撰写一个简明扼要的陈述(statement),包括上年在研究、教学和专业服务三方面的活动,内容如发表论文、学术会议、所授课程、所指导研究生、学术报告、为学术杂志或出版社评审论文书稿等等,并附各种材料(如发表的论文等)的复印件。年评只有本系已有终身职的教授(即教授和副教授)参加和不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和对其上年表现的总结性报告,将由系存档、报送学院和呈达当事人。因此,在正常境况下,一个助教授通过投票结果和年评报告,对自己在系里的处境,了解应十分清楚。如果接连二、三年投反对票者都接近半数,那么评终身的希望不容乐观,得早作另寻出路的准备。
而且学术专著的出版,也并不是说这位学者的终身就已成定局。终身教授是由全系有终身头衔的教授和副教授不记名投票,凡没有得到过半数票者,仍得走人。因此其学术专著的学术水平必须得到大多数教授的认可。对那些以微弱多数过关的助教授,院校两级学术委员会还可能复查,以确保标准的执行。我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历史系和现所在得克萨斯A&M大学历史系都看到过(而且是我自己熟知的没有得到终身而被迫离校的学者)正是这样无情的淘汰和筛选,保证了美国大学教授的质量和声誉,尽管每天美国不知制造着多少个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或亿万富翁,尽管众多的学生毕业后比他们的教授挣得更多,但在美国还从未有像中国那样的“教授贬值”之说,其中原由,恐怕怎样成为一个教授这样的基本问题,倒是值得我们认真回答的。
这里还值得强调的是,与中国明显不同的是,在美国大学,职称的晋升从无“名额”之说,凡符合要求并通过正常评审程序者,都可得到晋升。在这种制度下,晋升实质是与既定标准的衡量,而非同事间的竞争。联想到在中国的大学中,每年的职称评定不知耗费了多少精力、引起了多少人事纠纷,其通行的按“名额”评定难逃其咎。这种制度在事实上造成了嫉贤妒能的环境,因为别人的成功会对自己的晋升形成威胁。另外,美国大学中,特别是在研究型大学中,本系在全美大学中的排名常常会影响全系工资的平均水平,排名越高,平均工资越高。而排名则是以本系教员的科研成果为依据的。因此,多出成果、多出能人对整个系和自己都有好处。在这种制度下,同事的新成果、在学术界名望的提升,一般都会得到同事的真心推崇。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在美国大学中也存在人事纠纷,也有晋升中的不公正现象,但不容否认的是,其所实施的政策,可以把这些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除以上所举中西学术环境的差异外,我认为,中国目前学术界的某些“习惯性”操作对学术发展亦有不利影响。不少学者指出中国学者缺乏独创性,简单复述和描述的“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占相当大的比例。我发现,中国学术研究实际操作中,包括著述的出版和研究经费的分配等(这里主要是指受国家资金资助的项目),经常是鼓励集体而忽视个体,这对学术独创是不利的。而在西方却恰恰与此相反。
在美国,人文科学学术专著几乎都以个人为主,两人合著的也占极小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的写作与科学研究具有不同的规律,应尽可能地鼓励独立思考和独立写作。其实古今中外的例子都已证明,真正在学术上站得住脚和经受得住时间考验的经典名著,几乎都是个人的作品,而非所谓集体成果。当然美国也有众多学者合作的项目,但其最终成果均以个体形式为主,其署名形式与中国明显不同。在西方的这类集体著作中,尽管书的封面上标明编者,但目录上每一章(实际上即一篇完整的论文,西方称bookchapter)都标有作者姓名,也就是说那一章作者享有独立的署名权,这种形式我们可以从已在中国翻译出版的费正清等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看到。
在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集体著述十分普遍,即由一个主编主持,下面若干人承担具体写作,出版时或在扉页,或在前言,或在后记中,提到某某撰写某章。这种习惯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作者的著作权或署名权。例如,李四主编一本题为《论学术规范》的著作,张三撰写了其中《学术规范之定义》一章。若按西方的署名法,该章在目录中应写明是张三所著,当王五在其论文或著作中引用该书这一章的内容或观点时,在注释中将应该是:张三:《学术规范之定义》,见李四编:《论学术规范》,某某出版社,某年版,第某页。如果按中国通行的署名形式,王五只好将注释写为:李四主编:《论学术规范》,某某出版社,某年版,第某页。由此可见,张三的学术成果的署名权,就这样无形中被抹杀了。
在一个集体项目中,如果章节作者无独立署名,可能造成大多数参加者没有视其为自己的学术成果,实际上主要精力仍然在自己个人的其他研究上,而对所谓“集体项目”敷衍了事。这些项目虽然有大量资金为后盾(而且经常是以国家、省级或部级等名目出现),有许多人参加,但从成果来看,在学术水平上并无优势,除普遍存在的大而杂的毛病外,由于多人撰写,常常会出现体例不一、前后重复、文笔各异的情况,甚至粗制滥造、草率成篇、引文不确等问题也并不鲜见。而且这种集体项目也容易出现抄袭现象,当事情暴露后,作为“集体成果”,只好由全体参加者、特别是主编承担责任。如果按西方惯行的署名法,这种恶果只能由撰写者自己承担。而独立研究,则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这些弊病。
在提到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集体著述问题时,我还想指出中国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资助办法应该改进。据我所知,国家在审批一些较大项目时,如五年规划重点项目,强调“集体作战”,即所谓梯队结合,以有名气有实力的学者领头,由若干甚至上十成员组成的研究班子,获得资助的项目可得到几万以及超过十万乃至几十万的研究基金。我们不能说这种办法没有产生好作品,但不容忽视的是相当大一部分这样的资金实际上被浪费了。在资金的使用上,由于是“大锅饭”,这些资金经常开销在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地方。因此我认为,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好的利用,国家应该主要鼓励以个人项目为主的基金申请和审批。如果国家以十万元资助一个集体的大项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远远不如用这笔资金去资助五个两万元的个人项目,可能更不如去资助十个一万元的个人项目。对一个集体的大项目,一万元可能被轻而易举地挥霍,但对一个踏踏实实的学者特别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学者来说,却可能是对其研究和写作的一个极大支持。因此,现行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的资助方法,据我的观察(但愿我的观察是不确切的),实际上是以最大的投人换取最小的产出。
在谈到中国现存的著述“习惯”时,还不能不提到一种经常为抄袭提供保护伞的写作形式,称为“编著”,这可以说是缺乏学术规范而产生的“怪胎”。有些学者把各种资料拼凑在一起,或把外文书稍加改动,便可堂而煌之地称“编著”,实际上是一种更巧妙的抄袭。在西方,要么是编者(editor),要么是作者(author),从无编著之说,任何形式的改编而不一一注明原作,无论是学术专著还是通俗读物,在西方将都被视为抄袭:所谓“编者”,便是把别人所写东西或资料编辑出版者,即使该编者在书的前后写有前言后记,即使在每篇资料前写有题记,甚至书中有若干篇文章都是他自己写的,其编辑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他是前言和后记以及那几篇文章的作者,然对整本书而言,他仍然是编者。如施坚雅编的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晚期中华帝国城市》(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尽管中间若干重头文章是由他写,对整本书来说,他仍然只是编者而非作者。
在中国的学术出版物中,我们还常常发现同一作者的同一(或相似)论文出现在不同杂志或集子中,在其专著中又发现同样的面孔,这也是学术资源的一种浪费。这种弊病的存在除作者的功利动机外,也与中国论文发表没有合同的约束有关在美国,学术杂志在收到稿件后,在通知作者稿件收到的同时,特别指出如果该文部分或全部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者有责任向杂志申明。有的杂志在把论文寄出评审前,还要求作者签署一项声明,确认该文的部分或全部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文章发表前,即使是仅一页的书评,作者和杂志都要签署合同,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各方权益,特别是版权。另外,中国学者普遍先将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然后汇集成书美国学者在书出版前也会发表若干论文,但他们都有意把许多精华部分不先发表,因为美国各学术出版社对于那些相当大一部分内容已经以论文的形式发表过的书稿,兴趣索然。这样,专著基本保证了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
在中国,重“量”不重“质”也是一种为害极大的著述“习惯”。据报道,“有的中青年人动不动就号称出了三四十种书、发了二三百篇甚至三四百篇论文”,而这些“靠盗取剽窃来的、或者是毫无建树的所谓学术论文、专著,实际上却差不多都是学术垃圾。”(《中国青年报》2001年7月18日)虽然这可能只是很个别的现象,但也的确是学者以“量”取胜的反映。实际上从各方面的报道看,这种重“量”不重“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一些政策的鼓励的,如《中华读书报》便有文章对高等院校中职称评定的所谓“量化”问题提出过质疑(见该报2001年7月23日)。而在美国那样的学术规范约束下,很难投机取巧,必须真正扎实地“坐冷板凳”。据我的观察和经验,在美国的中国史研究领域,一年能完成一篇学术论文,6~7年能完成一本专著,已是相当令人钦佩的成绩了。在这个领域,那些“学术权威”(leadings cholars),十几二十年写一本书并不在少数。如哈佛大学教授孔飞力(Philip Kuhn)在1970年出版其《晚期中华帝国的叛乱及其敌人》(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1990年才出版了其第二本专著《叫魂》(Soulstealers),其间他发表的论文数量也不多,但却是在学术界影响巨大。又如我在约翰霍普金斯攻博时的恩师罗威廉(William Rowe),在1989年出版其经典性的第二本《汉口》(Hankow)后,2001年他另一本问鼎之作《救世》(Saving the World)才问世,十余年的心血甘苦,只有他自己最能体会。因此,在中国目前的学术风气下,重提过去“一本书主义”的老话,倒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要提高中国学术研究的总体水平,我们必须认真反思目前的学术环境和现存的著述“习惯”,逐步形成有助学术发展的学术环境,以及一种规范、踏实、认真和尊重独创的学术风气。
来源:美国史教学与研究 十九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