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封山管理公告
辖区经营主体、广大群众、访客: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保障辖区资源安全,根据《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将实行封山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20日起进行封山管理,解除封山时间待定。
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内未严格按照生态旅游规划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的,未达到生态旅游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未开发区域。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管理区域,因科学研究、考察、监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调查等确需进入的,须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自觉遵守封山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封山管理期间,擅自进入封山区域的组织及个人,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