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知识
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有哪些特点?
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有以下特点。
01
主体的法定性
专题调研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题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拟定,也可由代表根据国家或者本行政区域工作的大局和实际情况确定。
02
内容的确定性
专题调研的内容更加专一,突出专题,突出某个方面或者某些方面。一般是本行政区域的中心工作,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有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03
活动的集体性
代表专题调研以集体活动为主,一般都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来组织,以代表调研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如每年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围绕会议将审议的各项议题进行调研;有计划地定期组织代表围绕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等。
04
方式的多样性
代表参加专题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以及利用各种线上方式等,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重点调查与个案调查相结合、专题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力求全面、系统、完整地了解真实情况。
05
结果的报告性
代表法规定,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这一规定说明三点:一是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活动,不能只开花不结果,这个结果就是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二是代表专题调研报告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三是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组织不能不闻不问,应当将代表专题调研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代表反馈。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