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将在最青春年少之时
与那么好的一个你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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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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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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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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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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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团十九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和省学联十一大精神。持续推进我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成果落地见效,切实推进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服务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团十九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和省学联十一大精神。持续推进我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成果落地见效,切实推进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服务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委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组织面试,报校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三)主席团选举程序
1.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 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 经校党委批准,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第十届主席团候选人共 5 名,应选 3 名,差额 2 名。
3. 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4. 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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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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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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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文字 | 校团委学生会
图片 | 校团委学生会
编辑 | 校团委新媒体中心网络部 郭皓伦
审核 | 胡金河
终审 | 宁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