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川江实践】重庆水上法律服务与船员权益保护双中心成立运行

文摘   2024-12-07 08:41   重庆  

2024年12月6日

重庆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

成立仪式

在重庆海事局举行

标志着

重庆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

正式运行

成立仪式由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世刚主持,长江海事局局长李江、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郝祎出席活动。



枫桥经验·川江实践


两个中心的成立运行,将为重庆地区航运企业、船员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权益保护、多元解纷服务,是落实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探索长江航运从业人员权益保护重庆模式、提供重庆经验的积极实践。



两个中心的成员单位


“两中心”由重庆海事局、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航运交易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长航公安重庆分局、长航公安万州分局、重庆市公安局水警总队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分别合作共建。



重庆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职能


重庆水上法律中心挂牌在重庆海事局朝天门海事处,设置“法律服务办公室”。围绕海事类、海商类法律咨询、来访和诉求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法治文化活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



重庆船员权益保护中心职能


重庆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挂牌在重庆航运交易所,下设若干“咨询调解室”“船员之家”。将为船员群体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船员服务、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权益保护服务。


两中心通过探索实施“线上+线下”“咨询+调解”“行政+司法”三结合的模式运行,推动形成一套全方位、多渠道、高质量、强效能的法律和服务船员权益保障体系。

在成立仪式上,李江指出,两个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的具体举措、协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生动实践、海事系统集成创新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对下步工作,李江强调,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为每一名群众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在高效运行的过程中给予“两中心”必要的保障、在锚定“一流”的理念中不断优化评估运行机制。

接下来,重庆海事局将聚焦行业发展和船员需求,深化重庆地区相关职能部门间务实合作,不断拓展服务门类、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两中心”常态化运行,推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和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供稿 | 船员管理处

编辑 | 邹   瑜 白玛央珍 

校对 | 沈施岑

审核 | 刘德学 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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