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律师说劳动关系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向单位借款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时事   2024-12-14 09:31   山西  


老魏是建筑设计院的职工。2023年年底,老魏提出离职,建筑设计院要求老魏返还在职期间先后从单位借取的5万元欠款后方可离职,并拿出借款单两张。借款单中借款用途项分别载明:2023年9月5日两万元,综合馆钻探费;2023年10月28日3万元,综合馆桩底检测钻探费。老魏主张因单位财务付款流程原因,自己作为项目负责人先行向单位借款后通过报销冲账形式归还借款是工作常态。这几笔借款虽尚未报销冲账,但是借款用途均为工作所需,并非个人借款,因此拒绝返还借款。单位可以此提起民事诉讼吗?法院会按照劳动争议受理此纠纷吗?

视频:彭怡原
编辑:郭璟璟  校对:宋航  终审:王晨

山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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