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湘潭法院:“三力”齐驱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务   2024-11-08 21:11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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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31日,全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涉企案件11507 件、涉企案件执行到位17亿多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25亿元,同比增长5.62%……近年来,湘潭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一号工程”和全市法院重要政治任务,立足法院工作职能,“三力”齐驱,助力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01

精准施策,降本增效强动力


“法院的工作非常给力,新出台的裁判观点不仅推动了业主主动履行责任或与我们和解,还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诉讼压力。”一位物业管理人员说。他所指的裁判观点,是湘潭中院发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这是湘潭中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的一部分,旨在解决物业企业面临的裁判标准不一和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该《观点》针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业主安装充电桩、高空抛物责任、物业费诉讼时效等热点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并创新了物业管理费的分项折算判决方式,为法官在处理物业服务瑕疵时如何确定物业费提供了量化和清晰的计算方法。这一创新举措合理地平衡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推动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2023年5月该裁判观点公布以来,全市法院在物业纠纷案件中的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增长了2.63倍,调解成功率维持在82%以上,诉讼案件调解结案数同比增长超过5倍。这是湘潭法院主动倾听企业需求,促进企业诉讼“降本增效”的生动体现。


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国文走访企业


今年以来,湘潭法院走访企业234家,多次组织企业家面对面座谈会,并特别针对房地产企业涉诉问题召开协调会,有效化解了涉及民生和稳定的纠纷。通过多渠道收集的162条问题、意见和建议,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和处理。


湘潭中院通过建立繁简案件甄别机制和科学组建速裁团队,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并深化了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改革。今年以来,湘潭中院速裁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2.92天,有效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质增效的改革目标。





02

以破促兴,府院联动聚合力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家民营连锁超市上市公司,被誉为“民营超市第一股”。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该公司面临严重的债务及经营风险,一度总负债227.7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1.60%。一旦该公司破产,近万名职工将会失业,5万余名中小股东投资会受损,对老百姓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会议


2023年7月17日,湘潭中院积极响应债权人申请,决定对步步高股份启动预重整。在省市两委、两级政府、省高院等多方的协调和支持下,步步高股份在短短100天内完成了中国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双线审批,为正式重整“抢出”宝贵时间。2023年10月26日,湘潭中院正式裁定受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全资子公司的重整案件,并开始协调审理。在重整期间,湘潭中院积极适用府院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了税收申报、信用修复等问题,统筹化解不稳定因素,为重整创造了稳定的外部条件。同时,法院还指导完成了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和评审,成功吸引了4家产业投资人和13家财务投资人,显著提高了重整的成功率。此外,湘潭中院还支持引入行业标杆企业胖东来,协助调改超市及百货门店,增强了消费者信心。


得益于这些举措,步步高股份自今年起经营状况明显改善,连续数月实现盈利,结束了自2021年以来持续亏损状态。至2024年6月30日,湘潭中院裁定批准了步步高股份及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正式结束了重整程序。至此,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涅槃重生。


湘潭中院深入贯彻破产审判的新发展理念,统筹“破”和“立”,有效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法院积极采用预重整和重整制度,助力困境企业化解危机。另一方面,法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借助《新公司法》的实施,出台《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吊销未注销企业的公益清算和强制退出机制,促进了“僵尸企业”的有序退出,推动了湘潭市经济的良性发展和转型升级。截至目前,湘潭中院已全部审结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首批强制清算案件,7家企业已完成注销,退出市场。





03

善意执行,纾困解难激活力


“感谢法院及时解封,替我公司减少了损失,工程也得以顺利开工。”中铁某公司负责人连声称赞。中铁某公司因工程项目的迫切需要,向某钢结构公司定制了一批关键建材。然而,由于该钢结构公司与某实业公司之间的租金纠纷,导致建材被法院查封。若某钢结构公司延误工期,无法按期交付,将给中铁某公司带来巨大损失,钢结构公司也将面临巨额赔偿。执行法官了解该情况后,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协调,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共识,由案外人出具担保函,以解决建材查封问题。执行法官随即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并确保建材及时运送至中铁某公司指定的场地,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开展。


湘潭中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与依法强制相结合的执行策略,同步推进法律效力与企业权益保护。该院陆续推出《全市法院执行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十六条》和《关于对湘潭市先进制造业企业试行执行工作“白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旨在确保胜诉方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同时遵循比例原则,竭力减少司法活动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出台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文件


对于湘潭市政府认定的先进制造业“白名单”企业,湘潭法院在执行中合理确定执行财产,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设定宽限期,暂缓发布失信或限制消费信息。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法院及时屏蔽其执行案件信息,助力企业信用重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成功促成企业执行和解756起,并将88家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湘潭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务实有力的举措,为推动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ND

文:刘深升 李灿   图:尹静

审 |李灿   二审 | 丁依   三审 | 尹静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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