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司法局按照“全流程指引、全过程覆盖、全要素整合”原则,出台《行政应诉工作指引》,为行政机关应诉提供明确、具体、实用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规范行政应诉流程,压实应诉主体责任。
从应诉职责划分、案件审批办理、确定办案人员、落实答辩审批、提交法律文书、参与庭审活动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要求应诉部门实施“业务+法制”双应诉,全面准确收集证据,按时提交答辩意见,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事实理由,积极举证质证。
落实出庭应诉要求,提升出庭出声效果。
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案件情况、熟悉法律规定,参与陈述、答辩、提交证据、辩论,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范围,加强出庭质效工作指导。
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将化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对于确属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经征求法院和有关部门意见后主动依法纠正。
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维护司法公信权威。
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对于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书,依法处理、按时回复。认为应当上诉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上诉权利。
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确保案卷规范完整。
行政机关应按照“一案一卷、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的原则,将全部应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及时登录全国行政应诉平台录入应诉案件信息。加大行政应诉案卷尤其是败诉案卷评查力度,重点围绕答辩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庭审发言是否有理有据、卷宗要素是否齐全规范等内容,深挖问题短板,找准整改方向。
落实败诉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败诉机关在收到败诉生效法律文书后,应启动败诉责任分析调查,形成败诉分析报告,符合追责条件的,移送相关机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