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法院⑪ | 千年古树 司法保护

文摘   2025-01-28 13:49   重庆  


编者按:法槌起落间敲响正义,法庭启幕处践行法治。2024年末,2025岁初,开州法院紧紧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守正创新中“挥毫泼墨”,在稳中求进中书写“精彩答卷”,“1376N”规划引导下的开州法院高质量发展积厚成势,态势喜人。各项工作被《中国网》《民主与法制网》《重庆日报》《公民报》《重庆法治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让我们以“媒”为眼,快来看看近期媒体都关注了开州法院哪些工作吧!



“冬至,雨雪也来‘凑热闹’,今晚起重庆市部分地区转雨,高山迎降雪……”听着新闻播报,巫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黎勇皱起眉头:“不知道那些古树耐得住这样的极端天气吗?”


让黎勇如此牵挂的,是一起由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盗挖的14棵黄杨古树。


▲法院干警向古树所在村落群众开展保护古树普法宣传。 


协同履职 百年古树重焕生机


“通常案件审理阶段不能处置涉案物品,但等到审判程序结束再移栽,这些树可能活不了。”


“怎么移栽?依职权还是依申请?是代为履行还是协助执行?”


2022年11月4日,一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案卷摆在黎勇桌上,石某等人盗挖、移栽黄杨树共计400余棵,涉案14棵黄杨古树,最大树龄超300年。


“案情简单,最困扰合议庭的是如何保障黄杨树存活。”黎勇告诉记者,巫溪法院在多次请教林业专家、院长带队查阅法条、检索案例并充分讨论之后,第一时间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将这批扣押在案的黄杨树抢救性移植在了猫儿背国有林场。


之后,巫溪法院积极与县林业局沟通,申请将古树名木纳入市级专项保护计划,还与多部门签订古树名木保护司法协作协议。构建“林长﹢法官”协作机制,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站”,重点跟踪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黄杨树之前经历移栽,后碰上高温,这几天又大幅降温,我们一直在积极采取复壮措施。”2024年12月23日,林场场长姚辉再次接到黎勇的回访电话。


挂了电话,黎勇出发前往林场。又见黄杨树,他惊喜地发现,即使在寒冷的冬天,黄杨树依旧冒着绿芽。临行前,他特地嘱咐林场工作人员:“这些黄杨树能活不容易,有啥问题请马上联系我。”


近年来,重庆三级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古树名木犯罪,积极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探索“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推动古树名木“预防、惩戒、抢救、复壮”全链条闭环保护,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惩犯罪 有效衔接生态修复


而在500公里外的綦江区打通镇余家村,一株树龄超260年的红豆杉却没有这么幸运。村民穆某和赵某将其砍伐用于熏腊肉。


“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穆某、赵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作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南岸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了余家村。


“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余家村还有很多红豆杉古树。”该案主审法官、南岸区法院副院长严蓓佳介绍,南岸区法院将涉案树根作为警示标本陈列在“重庆南岸数智生态司法实践基地”,还联合相关部门在红豆杉密集区域架设了监控设备,实时守护古树安全。


同样致力于红豆杉司法保护的,还有同为重庆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黔江区人民法院。


“比之前长高了些,养护得很好。”黔江区法院副院长陈江来到彭水县润溪乡,回访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补植红豆杉的情况。


之前,冉某、罗某非法收购红豆杉28株,其中21株已毁损、死亡。


惩治之外,黔江区法院引导冉某购买了50株人工培育的红豆杉苗进行补植,当年的“非法买树人”已经成为“种树人”。如今,补植的树苗大部分成活,黔江区法院还建立了水田乡红豆杉生态修复基地,实行“法院﹢政府﹢村委”联合“种植﹢管护﹢宣传”模式,让红豆杉保护落到实处。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像这样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重庆全市法院还有不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江津区人民法院为保护桢楠设立的“重庆市野生植物司法保护(四面山)基地”;南岸区法院旨在守护辖区121株黄葛古树的“东溪镇古树名木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潼南区人民法院、酉阳县人民法院设立的“五桂山金丝楠木古树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两罾乡楠木湾金丝楠木司法保护基地”;开州区人民法院聚焦崖柏设立的“千年崖柏王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在推进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有机结合的路上,重庆全市法院一直在探索。


源头预防 持续守护彰显担当


保护古树名木,不仅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还要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源头预防犯罪。


2024年9月30日,一株千年银杏树下,村民正在阅览彭水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保护倡议书》。


这里是彭水县龙塘乡双龙村,千年来,乡愁是银杏的秋,它守护着村庄世代后人,而彭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晓锐守护着它。


“保护故乡秋色离不开大家的努力,要织牢守护千年银杏的法治之网。”曹晓锐告诉记者,除了常态开展普法宣传,彭水法院与银杏树所在乡政府、村委会签订了司法保护协议,将乡政府、村委会日常巡查与“千年司法守护人”定期回访相结合,汇聚古树守护司法合力。


像这样的“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重庆全市法院还有11人。


2024年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五中院、重庆市林业局在武隆区一棵千年包果柯树下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重庆市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发布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意见》,建立古树名木“属地﹢属案”协同保护机制,重庆27棵千年古树所在地12名法院院长受聘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


“这棵包果柯树,曾获‘重庆十大树王’‘全国百大古树’称号”。受聘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的武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斌骄傲地说,“从前我们是古树的受益者,如今我们是守护人,武隆区法院将找准‘守护人’定位,实施‘司法保护令﹢司法协作’机制,为辖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上好‘双保险’。”


重庆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叶欢表示:“重庆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将不断强化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使命担当,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守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宣传好古树名木,让古树名木继续见证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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