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的小铭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双方就小铭平时由谁抚养产生巨大矛盾而发生争吵,小铭的父亲及爷爷更是擅自将小铭带走并多次拒绝小铭的母亲探望,小铭母亲报警解决无果。
后小铭母亲诉至本院,要求小铭父亲及爷爷停止侵害母亲对小铭行使监护权的行为;要求小铭在分居期间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有探视的权利。承办法官审理此案后,认真了解分析小铭父母双方的职业特性、生活习惯、性格特征、小铭的年龄较小等方面,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小铭的利益,最终判决小铭暂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可探望小铭。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开州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守好“最后一道防线”,践行“开心小渝儿”司法护未机制,为每一个“小渝儿”撑起一片更加安全、更加温暖的天空。
撰稿:李莹
编辑: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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