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21日,市高法院李永利院长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延续2023年良好势头,2024年开州法院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交流做法、汉丰湖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国有资产监管公益诉讼案、办理的跨省制售新型毒品的邓旭团伙案等4项工作,直接被列入市高法院工作报告,多项工作间接涉及开州法院,采纳数量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开州元素更丰富、实效更鲜明。一起盘点4项亮点工作,今天推出第4期《开州法院妥善办理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让上百万元国资租金“颗粒”不漏全归仓》。
开州法院妥善办理
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让上百万元国资租金“颗粒”不漏全归仓
2024年,开州区法院积极响应开州区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经过细致审理,作出有力判决,成功促使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有效回收了欠缴费用,彰显了法院在国有资产保护方面的担当作为。
(资料照片)
2023年,开州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开州区某新区有42家企业在租赁标准厂房后,未按照约定支付厂房租金及物管费,共计欠缴963.79万元。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此,开州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向国家资产监管部门开州区某新区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追缴欠缴费用。
某新区管委会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虽然采取了一系列催收措施,但截至2024年7月,仍有大额企业欠费未收取到位。面对这一情况,开州区检察院决定提起公益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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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法院在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实地走访和深入调查。法官们深入企业,了解欠费原因,核实欠费数额,为案件的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认真细致的审理,法院认为某新区管委会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方面存在未完全到位情形,未能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2024年11月7日,开州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某新区管委会继续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收取欠缴的145.25万元费用。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法院对国有资产保护的坚定立场,也展示了法院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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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或恶意欠缴相关费用。作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更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法院也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司法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撰稿:办公室、刑庭
编辑: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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