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检察】西部法制报:碧水清流美如画

政务   2024-10-21 17:06   陕西  

∆《西部法制报》2024年9月24日 


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渭河生态

碧水清流美如画


“原来这里臭气熏天,我们都从河边绕着走。如今,这污水管道处理设施修好了,水质变好了,环境也变美了。”9月11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勤刚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在固川河边乘凉的村民陈某高兴地说。

清澈河水受污染

  固川河是渭河一级支流,流经渭滨区高家镇柿沟、枣园等多个村。固川河不仅是高家镇的重要自然资源,也是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依托。

  2023年5月,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摸排时,发现固川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弃,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了固川河,给村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破坏了渭河生态环境。针对发现的问题,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

  立案后,检察官深入实地了解固川河污染情况,并通过询问当地村民,了解到固川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废弃多年,村民日常生活污水全部直接排入河道。为了更直观地判断污染情况,检察官从排污口提取了水样。经检测,采样水中氨氮量超过《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对此,检察官通过现场查验、拍照等方式,及时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

  经查,固川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2016年陕西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设计使用年限50年。2017年,固川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被雨水冲毁管道约800米,此后该设施始终处于破损、废弃状态。多年来,固川村村民的生活污水全部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固川河,导致固川河污染严重。

检察建议促整改

  为避免污染进一步加剧,2023年5月23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治固川河污染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刻进行研究,向高家镇政府下发督办函,要求尽快维修固川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高家镇政府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多次论证,并结合固川村实际制定了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和相关设施建设、修复设计方案。

  2023年7月5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回复,表示已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争取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修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在各镇建立健全运维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

  目前,固川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

碧水清流回来了

  在回访中,检察官发现固川村生活污水设施已彻底维修。村民生活污水通过新修建的污水收集管道,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排污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以此案为契机,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渭河干支流两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一进行排查,发现位于塔稍河的一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人工湿地出现坍塌,排入塔稍河的生活污水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经磋商,相关部门已对该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修复。

  “保护渭河流域生态环境是我们长期以来的一个工作重点,我们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整治污染乱象,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宽让表示,该院还将持续聚焦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以公益诉讼为民司法为着力点,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守护渭河流域生态环境。


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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