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邮政(SingPost)宣布以处理内部调查时严重疏忽为由,解雇包括集团总裁冯行伟在内的三名高管后,两名被解雇的高管12月23日凌晨发出公开信抗议,表示将对不实指控寻求法律途径。
对于这封公开信,新邮政发言人23日下午回应《联合早报》询问时表示,对自身的法律立场充满信心。
解雇决定源于新邮政今年1月收到的一封举报信,信中称集团国际业务部门运营团队涉嫌违规操作,手动更新了包裹的“送货失败”状态代码,但包裹实际上并未送出。
新邮政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在6月解雇了三名直接参与此事的员工。另外,集团通过外部律师团队审查发现,冯行伟、叶彦杉和俞立在处理内部调查时“严重疏忽”,尤其是做出多项“严重误导性陈述”,因此决定解雇他们。
解雇文告发出四个小时后,冯行伟和叶彦杉凌晨发布公开信,对董事会的决定表达不满和抗议。二人在公开信中表示:“这次解雇毫无依据,且在程序上不公正。”
他们还表示,将对不实指控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肯尼狄理德律师事务所(Kennedys Law)合伙人李德龙受访时指出,相信被解雇高管已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如果他们无法与新邮政就争议达成和解,或将走向法院诉讼程序。
对于潜在诉讼,新邮政发言人对《联合早报》说:“我们对自身的法律立场充满信心,如有必要,会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对此进行回应。”
事实上,这并非新邮政首次面临关于此事的诉讼。发言人透露,6月因此事被解雇的三名前员工也曾针对公司发起过民事诉讼,最终决定撤销。
《联合早报》也试图联系发出抗议信的冯行伟和叶彦杉,但他们委托的公关回应说,两人正在旅行,不便立刻作出回应。
新邮政的最大股东淡马锡控股则表示,对此事不予置评。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提六大疑问
根据新邮政提供给《联合早报》的时间线,从年初收到举报信,到年尾解雇总裁等重要高管,新邮政对此事的调查历时近一年。然而,新邮政在此前从未披露过相关信息,这也引起了监管机构注意。
针对这次无预警的解雇行动,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23日发文告,向新邮政提出六大疑问,指公司公开的相关信息不足,并要求公司公布何时收到举报报告、如何加强监管措施等详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邮政对三名高管的调查发生在集团全盘脱售澳大利亚物流业务Freight Management Holdings(简称FMH)期间。根据新邮政这次的文告,今年12月2日宣布出售消息时,包括冯行伟在内的三名被解雇高管已在纪律处分流程中,但当时冯行伟还曾就这项交易发言,称“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审查并重新制定集团的战略计划”。
新邮政发言人回复本报说,对高管的调查与出售的时间确实有所重叠,但这次领导层变动与出售澳大利亚业务无关,也不会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出售决定是在董事会层面做出的,其战略依据是释放股东价值,并优化集团的投资组合。”
新邮政近年来面临增长困境,脱售FMH被外界认为是减轻债务、降低流动资金风险的重大战略决定,但未来增长前景仍不明朗。
管理层地震也为集团带来更多不确定性。新邮政在解雇声明中说,会在适当时候宣布新集团总裁的任命,同时,现任澳大利亚业务FMH Group的财务官马名智被委为新任集团财务官。
华侨银行研究的股票分析师在一份报告中说,这起事件反应新邮政治理风险提高,下调该股公允价。
新邮政股价23日暴跌,闭市跌10.71%,报0.50元。
(档案照片)
调查近一年但未在财报中披露举报
新邮政在将近一年的调查、诉讼和报警过程中,并没有在新加坡交易所发布任何相关消息。作为一家在新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新邮政在披露消息方面似乎未尽到责任。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23日就新邮政的举报报告和解雇高管事件发表文告说,公司公开的相关信息不足,并指公司在今年6月最后一个星期公布的财报中没有披露接到举报。
协会还向新邮政提出六大疑问,当中包括新邮政董事会何时收到举报;在调查期间,董事会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以及主要职员的行政权力是否暂时受到限制。
协会也向公司提问是否已公开所有实质信息,以及会否公布内部调查报告的主要发现。
新邮政在22日指出,已支付和解金给受影响的客户,客户也已续约。对此,协会希望新邮政能公开制定和解金的方式,以及续约条款与之前的合约有何不同。
专家:20年三起丑闻
新邮政举报机制不完善
这是新邮政过去20年来的第三起丑闻。企业治理专家、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教授麦润田博士说,公司的企业文化、内部监管和整体企业治理,都让人质疑。他也认为,公司的举报机制并不完善。
他受访时说:“公司似乎没有供外人使用的举报热线电话。公司也没有提到吹哨者可向新交所的举报部门投诉。此外,公司可能过于依赖隶属于审计委员会的内部审计部。这个部门除了接受举报,也负责调查,同时也间接向集团总裁报告,所以这个部门的独立性可能受影响。”
他也认为,内部审计部调查能力可能不足,也可能引发审计部为何没有发现职员行为不当,这等于在检视自己。他建议新邮政在调查初期就请为外部顾问参加。
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肯尼狄理德律师事务所(Kennedys Law)合伙人李德龙建议新邮政公开针对单名高管的完整调查报告,同时警方也应该在适当时候表明是否会对个人展开调查。
一些投资者担心新邮政脱售澳大利亚业务会因此出现变数,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 Corporation)联合管理合伙人张祉盈指出,一般来说,除非事件对被收购的公司有实质影响,而且并购协议中有相关陈述条款,就可能触犯条款。
新邮政发生的职员不当行为事件发生在国际业务,而不是澳洲业务。
另外,新邮政23日也发文告说,公司非执行、非独立董事林清清已提交辞呈,并于即日生效。
林清清将不再担任财务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新邮政宣布,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伊盛盟(Simon Israel)、江秀慧以及雅丝敏(Yasmin Binti Aladad Khan)。
新邮政在文告中说,林清清将卸任公司主要股东新电信(Singtel)集团企业总监一职,另谋发展。她已在新邮政董事会服务超过七年半。
新邮政也透露,新电信已提名一名非独立、非执行董事接替其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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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娅宁、李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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