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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
二、本校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部分服务性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三、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四、收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24〕8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307号)、《关于核定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702号)、《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关于印发<长沙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通知》(长教发〔2024〕18号)等文件精神。
咨询监督电话
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
0731-88999310
雷锋新城实验小学
0731-85538890
价格举报电话
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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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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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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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胡 雄
编辑:陈 强
一审:李 宁
二审:李振华
三审:刘丰华、温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