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 || 莫让充电宝变身“充电爆”

教育   2024-12-18 17:51   天津  

规范使用

移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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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移动电源(充电宝)的存放和使用,预防因充电宝故障引发火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提示:



正规购买


请正规途径购买知名品牌充电宝,拒绝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认准3C认证标识,容量建议不超10000mAh。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并遵循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指南。


妥善存放


充电宝要存放在通风干燥处,温度在-10℃—40℃之间使用,避免水泡或阳光暴晒、避免重压和跌落,不要和回形针等易导电物品混合存放,严防短路。


充电注意事项

使用原装充电线

使用原装充电器和充电线(请勿使用快充充电器为不支持USB-PD协议的充电宝充电),避免因电流过大或电压不稳定导致电池过热甚至爆燃。充电时注意控制充电时长、避免过充。 



不在图书馆和教学楼宇内充电在宿舍充电时切不可离人,不可夜间睡觉时使用空调电充电;充电时尽量远离被褥、衣物和书本等可燃物。发现电池膨胀或变形要立即停止充电和使用并迅速处置,不要留存在室内。




爆燃起火处理方法


充电宝爆燃起火后,可迅速转移到盛有水的脸盆或桶内,同时关注周围环境防止火情向外发展。迅速联系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4092110。


内容来源:保卫处



平安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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