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高效调解让草牧场纠纷成功化解!

政务   2024-11-28 20:19   内蒙古  







2021年5月2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草场承包合同》,原告租赁使用被告的草场,使用期限为六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租赁费用。2022年5月7日,经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决定终止草场租赁合同,并签署了书面协议,约定原告需退还草场给被告,而被告则需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草场租赁款共计96500元。后被告返还42000元,剩余54500元迟迟未能退还,原告诉至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秉持公正、高效、和谐的调解理念,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细致分析案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最终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将剩余54500元全额退还给了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高效调解表示衷心感谢。

草场租赁合同纠纷是牧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易发多发的一种纠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将采取有力举措提高草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效率,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牧民群众法律意识,让群众懂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宋世伟

来源 :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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