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让每一朵“花儿”在法治晴空下向阳而生

政务   2024-12-11 18:11   内蒙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一直以来,锡林郭勒盟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努力以司法之力浸润蓓蕾、厚植沃土、筑牢藩篱,以法之名用心守护每一朵“花儿”在法治的阳光下尽情绽放。

精心护“花儿”  多方联动强保障

瑶瑶(化名),一位眉清目秀的小女孩,初中学生,她叛逆、沉迷手机、吸烟、喝酒,甚至有跳楼自杀的极端行为,而这源于父母离异对她心理的打击以及对她缺乏监管和教育。

为了让瑶瑶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生活,本着“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位置予以考量”的原则,受理该案后,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工作人员迅速展开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提前和家长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现状以及孩子成长环境。一方面采取家访形式,对孩子进行情绪疏导。

“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不成熟,人格不稳定,可塑性强。在其出现问题时,外界的处理方式会影响未成年人人格的形成,因此,恰当合适的处理方式非常重要。”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主任张秀艳说。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在充分调研和沟通的基础上,调解室工作人员联合妇联、检察院、学校和社区,对瑶瑶及其父母开展了一场“联合调解”。在各方努力下,瑶瑶回到了父亲身边生活,也回归了学校,父亲在调解员的指导下,根据瑶瑶的兴趣为她报了绘画班、羽毛球班,周末带瑶瑶去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做义工……瑶瑶逐渐回归到一个孩子的正常生活。找准司法“支点”,方能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杠杆”。

2016年,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在锡林郭勒盟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联合妇联共同打造“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重点,探索出心理、法理、情理、智理通调,答疑解惑和普法宣传同步、疏导情绪和传授相处艺术同步、调处纠纷和维护权益同步的“四理三同步”调解模式,通过对学校班主任进行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在校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构建“1+N”调解平台等措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该调解室成立以来,受理家事纠纷8000余件,涉及未成年人的达64%,与全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联动,设立“子调解室”31家,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用心育“花儿”  审教结合促成长

“妈妈!”一声迟来12年的呼唤在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第一调解室响起,一对母女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打开心结,相拥而泣,互诉思念之情。

2012年小方与小张组建家庭并孕育了小花(化名),在小花两岁时,两口子常常因为琐事争吵不休,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达成协议,小花由父亲小张抚养,小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岁止。但离婚后,小方与小张怨恨至深,小张强烈拒绝配合小方行使探望权并切断所有联系方式。2023年5月,小张下落不明,家里没有了经济收入,小花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无力承担小花的生活学习费用。想起已经12年未曾谋面且未支付抚养费的母亲,小花请求援助律师向二连浩特市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和掌握双方矛盾争议以及家庭生活背景后,认为案件不能简单“一执了之”。承办法官于是提前与小方取得了联系。

“离婚以后,孩子她爸不让我见孩子,后来我去了外地重新组建了家庭,一直也没有再要孩子,我也很想念孩子。”小方向法官哭诉。

“我明白你也有你的难处,但是抚养费和探望权没有直接关系,你的探望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法律也规定你有抚养小花的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作为母亲你都应当肩负起对小花的法定义务,尽最大努力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在法官的教育感召下,小方当即承诺支付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并承诺后续会按月及时给付抚养费。

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第一调解室里,小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后,小声地向法官提出请求:“法官,我想让孩子叫我一声妈妈。”面对着小方的请求,想到缺失了12年母爱的小花,承办法官决定尽力帮助修复亲情。为了让小花有一个心理缓冲期,法官与小花进行了充分沟通,小花在法官的劝导下逐渐体谅到了母亲的难处。看到“时机”成熟,法官安排了一场“特殊”的会面,时隔12年未见的母女在人民法院调解室终于迎来重逢。走出法院的那一刻,母女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少年审判,不能止于审判。锡林郭勒盟两级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将法官寄语、《家庭教育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等寓于审判过程,通过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方式,用有温度的审判工作照亮孩子的前路。



倾心培“花儿”  法治宣传入人心

“现在开庭!”这是一场专门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锡盟中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并演绎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同天邀请中、小学四所学校200余名师生来院观摩,旨在通过上法治课、“零距离”参观等形式,进一步加深孩子们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在幼小的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想让“花儿”们稳稳扎根,向上生长,离不开源源不断的法治滋养。锡林郭勒盟两级法院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积极探索浸润式、互动式、启发式的普法方式,着力提高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开办“家庭教育星期天课堂”,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200余名,开展课堂88期,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近900人次,5000余人聆听专业授课。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广泛调动家庭、学校、企业、社区和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抓好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入选《内蒙古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单位风采录》。

青春孕育希望,司法护航未来。锡林郭勒盟两级法院将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之心、仁爱之心、使命之心,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防线,全力以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宋世伟
来源:中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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