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调解+自动履行” 让案件在群众家中化解

政务   2024-11-28 20:19   内蒙古  

“第一期还款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打到我的银行卡里了,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还特意打电话来了解我有没有收到还款!”达某某激动地向锡盟中院致电了解还款情况的法官表达感谢。

近日,锡盟中院法官赴牧区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阿某某、贺某某向达某某、呼某某借款735000元并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分4期还款,但阿某某、贺某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达某某、呼某某将阿某某、贺某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经征得同意后,赶赴牧区组织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结合法律法规,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的法理分析和情理疏导。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意向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因案涉借款金额较大,还款周期较长,为督促被告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原告合法权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并让被告签署了《自动履行承诺书》。被告签署承诺书后表示将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期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双方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期限届满后,承办法官致电债权人达某某、呼某某询问还款情况,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调解是司法审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路径,自动履行是司法审判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直观体现。锡盟中院将牢固树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始终贯彻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审判思路,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做好司法为民服务,回应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编辑:宋世伟

来源 : 中院立案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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