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未按照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适用滥伐情形认定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请问对于保护区以外的竹林,现在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但如果对该竹林没有按照技术规程进行采伐的话,是否依然按照森林法中的滥伐、毁坏林木的法律责任进行处罚?
省林业局回复(20230817):一、未按照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违反《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行为因不需要申请林木采伐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不适用滥伐情形认定。
二、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适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的函》,“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中的“毁坏”,指致使林木不能正常生长或者造成林木死亡等情形。现实中,毁坏林木情形较复杂,应根据客观情况进行认定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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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适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