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上市公司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合计被罚3795万!

职场   2024-12-12 21:1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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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97-智云股份

 

经查,当事人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020 年,智云股份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81.3181%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 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 5,973.45 万元、利润 2,411.23 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3.27%、 7.09%。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4 月至 10 月,九天中创为确认上述收入,分多笔向冠威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冠威)、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 6820 万元。三家供应商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江西米赞转款 6770 万元(武汉冠威截留 50 万元)。江西米赞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九天中创转款 6750 万元(江西米赞截留 20 万元)。上述 6750 万元销售收入(含增值税 776.55 万元)在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间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导致智云股份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师利全时任智云股份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涉案期间承担对智云股份全面管理职责。其未能组织智云股份对九天中创采取有效管控,未能阻止智云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周非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组织实施了空转资金、制作虚假单据、伪造材料采购记录、虚假确认收入等财务造假行为,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包锋参加年审问题沟通会,仍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在智云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相继辞职,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二、对师利全、周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三、对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四、对李超、罗东、邹梦华、张秀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


600532-未来股份(已退市)

经查,当事人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022 年下半年,未来股份通过安排其关联方及第三方公司充当煤炭贸易业务参与方、统一拟定煤炭业务相关合同及单据、安排煤炭贸易业务资金划转、利用获取的物流信息和单据等伪造煤炭贸易货物流转等方式,虚构煤炭贸易业务,以此虚增收入、利润,导致未来股份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955,764,870.80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95.20%,虚增利润总额 11,839,598.84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9.26%;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10,334,012.52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66.61%,虚增利润总额 110,334,012.52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837.84%。

谢雨彤作为未来股份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虚构煤炭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俞倪荣作为未来股份时任董事长,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俞倪荣知悉煤炭贸易业务造假情况,在签署确认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俞倪荣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向公司报告虚构业务情况,导致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情形。

彭泽蔚作为未来股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其直接参与了虚假煤炭贸易业务的策划、实施,知悉煤炭贸易业务造假情况,在签署确认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郭伟亮作为未来股份时任董事,明知审计机构可能因煤炭贸易业务而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在签署确认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许高远作为未来股份时任董事,明知审计机构可能因煤炭贸易业务而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在签署确认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决定:

一、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九百万元罚款;

二、对谢雨彤处以七百万元罚款;

三、对俞倪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百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二百万元罚款;

四、对彭泽蔚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

五、对郭伟亮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

六、对许高远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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