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保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精准切入、深入调研、靶向聚焦,以钉钉子精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保问题,加速推进山清水秀、美丽东宁建设步伐。
聚焦环保督察
确保监督精准深入
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紧贴中心、紧扣重点”谋划监督选题,围绕环保督查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开展精准监督,切实做到中心工作在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聚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东宁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跟踪督办、工作评议等刚性手段,以“组合拳”叠加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先后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东宁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决议》《关于东宁市农村环境“五项革命”进展情况的视察意见》和《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三农”协同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等情况深入有关部门、村屯跟进走访调查、核实,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聚焦视察检查
推进监督有效开展
东宁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职能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扎实推动环保工作部署落实,让监督更加有力、更加有效。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进行了5次实地调研视察,归集整理问题建议30余条,并将视察意见转交市政府,同时跟进督办。二是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从各领域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助力。2023年东宁矿山修复任务为21.04公顷,已有25处图斑、37.8579公顷完成转型利用。稳步实施污水项目建设,已建设完成2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聚焦民意民声
促进监督成果运用
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中,注重倾听基层一线代表和群众的声音,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的获得感,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评判标准。一是通过听取和审议环保专项报告,形成审议意见11条,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切实把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以“民呼我应‘码’上办”品牌活动为抓手,紧盯环保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呼声,收集问题、意见和建议13件,解决实际问题8件,其余5件通过向相关部门转办和代表约见部门办理,正陆续解决,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三是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来,组织人大代表,针对饮用水安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废弃菌袋治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询问,形成意见办理清单12项,督促事项及时整改完成。四是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的督办机制,紧紧抓住代表在环保方面的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重点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办力度,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调、办后跟踪,推动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推动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一抓到底、落地见效。
来源:东宁市人大
版式:祁楚杰
责编:赵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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