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CDE发布《抗体偶联药物分段生产试点注册申报技术要求》。(阅读原文获取全文)
图片来源:CDE官网
本文件适用于纳入分段生产试点的 ADC 产品所涉及的上市申请或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指导小分子、原液或制剂分段生产相关研发和注册申报工作。
文件的一般原则为:按照《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参加试点的申请人/MAH 及分段生产的相关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执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生产过程持续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ADC 产品生产工艺复杂且易受多种因素影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较多,存在引入外源因子或毒性化学材料的风险,需要基于风险评估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策略。上游生产工艺中间产品(如小分子、原液)质量属性差异可能会影响后续工艺或 ADC 原液/制剂的关键质量属性。因此,需要针对 ADC 产品的分段生产开展覆盖生产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研究与验证。
文件强调,相比于非分段生产的工序,ADC 产品分段生产模式的新增风险主要在中间产品的转运过程和交接环节上,申请人/MAH 应重点关注运输过程中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出场和入场验收标准的制定、变更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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