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凝聚全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天津生活广播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同合作,在《法律与生活》节目开办了专题栏目“津心守未”。2024年11月13日请到的嘉宾是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助理郭文宇。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助理郭文宇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法国作家雨果说:“开展纪念活动,如同点燃一支火炬。”设立国家宪法日,不只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使宪法精神潜移默化的融入我们的思维和行动中,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是什么?它还规定了些什么?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首都是北京,为什么大家必须来上学等等,这些都是由《宪法》规定的。《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的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我们检察院的职责就写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之母,其他法律都是子法;相比其他法律,《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任何法律与宪法的规定不一致都会归于无效;宪法还具有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作为一国的根本法,宪法需要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但是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我们的社会处在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中,宪法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需要根据国家发展的新形势,吸纳新经验,通俗地讲,宪法也需要“与时俱进”,毕竟“世间万物,变动不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时势出现了重要变化时,就需要我们对宪法进行修改,让宪法更符合我国国情。另外,宪法的稳定性还体现在修改程序上更加严格、修改条件更加严苛,普通的法律比如《刑法》,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修改的权限,修改议案由全体代表半数同意就可以通过,但是宪法的修改不仅要成立专门的修宪委员会进行严谨的论证,而且只有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这个权力,修宪议案必须经过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以通过。宪法修改的程序严格具有稳定性,我国宪法经历了多少次修改?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2018年五次修正。1988年、1993年修改宪法我们增加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基本经济发展制度的内容,1999年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2004年人权入宪、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2018年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讲到这里估计有善于举一反三的同学已经发现规律了,我国每次宪法修改、增加的内容都紧跟时代步伐,将一段时间内国家发展的优秀成果总结、归纳、再写入宪法。大家除了未成年人以外还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这也是《宪法》规定的,“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咱们一出生就具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所以咱们有个响亮而自豪的身份--中国人。《宪法》跟未成年人有什么关系呢?《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等都是根据《宪法》制定出来的,《宪法》是国家的母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正是有了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这些法律法规,为大家撑起了一个巨大的保护伞,保护大家的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大家茁壮成长。也就是说,《宪法》不仅是管住其他法律的“根本大法”,也是维护我们自身正当权益的最大“靠山”。《宪法》看似离我们很远,但它就像一对隐形的翅膀,默默保护和约束着我们每一个人。当你从妈妈肚子里呱呱坠地时,你不仅仅是爸爸妈妈的孩子,更成为了祖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爸爸妈妈会给你起一个好听的名字,然后拿着你的出生证明去派出所给你办户口,这时候,你就有了专属于自己的一个身份号码,你也就具有了中国公民的身份。因为《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以大家出生后就开始受到法律保护。当你三岁时,爸爸妈妈会把你们送到幼儿园,然后送进小学、中学,大学接受教育。这是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有的同学刚刚上初中就不想继续再上学了,甚至有的家长也不愿意让他们再上学了,这种做法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没有送自己的子女入学的,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对这样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这是因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名青少年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义务。大家都应该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小技巧,一旦发生侵害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事件,大家不要害怕,也不要帮坏人保守秘密,要勇敢地告诉家长、报警,这样做就是在履行《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严惩犯罪,保护你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这主要是源于《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侵犯。当你年满十八岁时,你可能会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军人,因为《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但并不是每名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可以当兵的,因为当兵除了年龄要求,还对身高、体重、视力等要求,必须得通过严格的体检和政治审核。《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所以,当你们年满十八周岁时,你们就有权利作为选民选举人大代表,同时,你们也有权利被选举成为人大代表。如果有人干预、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被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将会被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年,你找工作成为头等大事,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喜欢的工作,要独立打拼了。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其实,大家与《宪法》的关系,远远不止上面我讲的这些。比如,大家都知道五星红旗是庄严和神圣的象征,每个周一清晨在洪亮的国歌声中的升旗仪式。《宪法》第四章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三条: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并且规定: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那么每周参加升旗仪式的时候,《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就有所要求:在每一个普通的清晨,每一座普通的小学,当校园广播中传出雄壮的国歌时,校园中每一个学生都停下行进的脚步,原地立正,对着国旗的方向敬礼,直到国歌奏完。这小小的举动就是在履行一个小公民对于法律的遵守和维护。遵守宪法、法律、规章制度乃至行为规范、行为守则甚至摒弃不良的学习生活习惯,都是从细微处着手,提高法律意识,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行为。比如,我们回家走在路上,过马路的时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等红绿灯、走人行横道,这就是规范我们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再比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我们不走近网吧上网,本身就是对于法律的遵守,更是对于自己的保护也是利于我们身心发展,在宪法规定和保护下的良好行为。青少年肩负着振兴中华的崇高历史使命,所以在树立崇高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更要认真学习《宪法》,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下面教给大家一首《宪法》顺口溜:
宪法是无比神圣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更要维护神圣的宪法,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左: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节目主持人蓝珊
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助理郭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