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在法治的长河中,检察故事如熠熠星辰,闪耀着正义的光芒。在一个个真实案例里,检察官仗义执剑,在公诉席上捍卫公平正义;他们不畏艰难,为了找寻真相不懈执着;他们深入一线,为法治社会筑牢根基。
为全面宣传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现新时代新乡检察队伍良好形象,新乡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24年度“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并开设“新乡检察好故事”专栏,从今天起集中对作品进行展播。
让我们一起走进检察故事,聆听检察之声,共同见证新乡检察的铿锵誓言,感受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现在搬迁到这个新的养殖场地生活、养殖可得劲了!”这是日前丹江口库区移民延津县某村村民彭老汉,在延津县人民检察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回头看时,对第二检察部主任赵选红和干警们说出的掏心话。
原来,50多岁的彭老汉习惯了老家水边的生活,后发现村边文岩渠桥下是个好地方,既有流动的河水,岸边又有丰茂的杂草,可以用来养殖牲畜。于是从2023年6月开始,彭老汉就在桥下搭建了临时住所和牛羊圈、鹅鸭栏,短时间发展牛羊等牲畜80多只。养殖所用的秸秆随意垒垛,无法处理的牲畜的粪便在河滩堆放。
2023年11月,延津县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彭老汉在桥洞下、河滩上搭建的简易住所和养殖的牛羊鸭鹅不仅污染天然文岩渠水源,还影响了河道疏汛防洪,已经形成了安全隐患,必须依法进行治理。2023年12月,该院决定对这一情况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2024年3月1日、4月1日分别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这一造成水源污染、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隐患进行监督管理、清理整改。
河道及桥下“四乱”的清理整治工作很快完成,可彭老汉今后在哪儿生活?
为了让彭老汉无后顾之忧,延津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多方协调,联系行政部门两次召开现场会,商讨如何解决彭老汉养殖场搬迁的问题。最终彭老汉以每年3000元的价格承租了村里的一块地作为养殖场地,先后转移牛羊狗鹅鸭等81只,拆除违建80多平方米,清理垃圾50吨、秸秆2吨,平整堤防和滩地176平方米。河道安全隐患排除了,彭老汉的愁心事解决了,这一压在检察官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
为进一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延津县检察院与水利、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大对河渠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广泛宣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构建起了常态化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排查治理、宣传引导“五位一体”的保护模式。
策划/审核 | 张保国、李蕊
稿件来源 |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张雅岚、宋海利
新乡检察总第26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