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的快速普及
为人们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
然而有些商家干脆不收现金
给不习惯电子支付的人造成不便
商家拒收现金违法吗?
消费者被拒收该怎么办?
案例介绍
律师说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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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治思明 开元司法所 福建福宇宁律师事务所 谢福意律师
思明区委政法委
福建法治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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