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思明】商家拒收现金,合法吗?

文摘   2024-11-20 20:30   福建  


电子支付的快速普及

为人们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

然而有些商家干脆不收现金

给不习惯电子支付的人造成不便

商家拒收现金违法吗?

消费者被拒收该怎么办?





案例介绍


【案例一】某地一家热门餐厅在2022年更新其支付规定,宣称“为了顾客安全和方便”,将不再接受现金支付。此规定一经实施,立即引起了广泛争议和消费者投诉。


【案例二】2023年,一连锁便利店因推广自家的电子支付应用而拒收现金。一位老年消费者因未能使用电子支付而无法购买所需商品,该事件引发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






律师说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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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治思明 开元司法所 福建福宇宁律师事务所 谢福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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