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调整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学术   2025-01-03 17:44   天津  


日前,根据上海市气电价格联动机制、上海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决定联动调整上海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24〕58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9〕36号)确定的气电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决定联动调整我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1.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6218 元。天然气调峰9E系列机组,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0.15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不含)-5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0.1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500小时(不含)以上的部分不再加价。容量电价保持不变。

2.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含小型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的电量电价为:全年发电利用小时2500(含)以内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6460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2500(不含)-50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656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5000小时(不含)以上的电量电价执行本市燃煤发电基准价。容量电价保持不变。

3.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9859元。

二、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调价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注:9E调峰机组发电利用小时300(含)以内,电量电价每千瓦时增加0.15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不含)-5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0.1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500小时(不含)以上的部分不再加价。

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24〕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上述价格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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